作者pheno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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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時間Sat May 7 02:32:43 2011
事實經過:
作者 phenom1 (\(〞▽〝*)/)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嘿咻太HIGH叫錯郎 大條了
時間 Sat May 7 02:21:48 2011
※ 引述《CancerDuty (小布(  ̄ c ̄)y▂ξ)》之銘言:
: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5/06 06:30
: 【蔣永佑、孫友廉╱台北報導】已婚詹姓女子與名為新創的男同事外遇,去年十一月詹女
: 在與丈夫嘿咻時忘情脫口叫出:「新創!」致外遇露餡。因詹女吵著要自殺,詹夫承諾原
: 諒並成全兩人,事後又反悔控告兩人通姦,但檢方依《刑法》通姦經配偶原諒不得提告的
: 規定,昨予不起訴。
: 詹女(四十三歲)與名為新創的單身男同事(四十八歲)都在新北市某公司工作,案發後
: 兩人已離職。外遇男方昨說:「已未與詹小姐聯絡,對造成她丈夫的困擾感到很抱歉。」
: 詹夫的律師表示,將與詹夫研究,再決定是否提再議。
: 妻揚言不原諒就自殺
: 士林地檢署調查,去年七月到十月間,詹女與男同事因工作日久生情,在男方北市住家偷
: 情三、四次。不料,詹女在去年十一月五日與丈夫在家中嘿咻時,興奮之際一時忘情脫口
: 叫出:「新創!」詹夫頓時一陣錯愕,立刻質問「新創」是誰?詹女承認外遇,為此與丈
: 夫爭吵不斷,多次揚言丈夫若不原諒她就自殺。
: 詹夫十一月下旬改變態度,向詹妻表示願原諒並成全兩人,當場要詹女打電話給對方,他
: 親口要求情敵:「好好照顧我太太。」並允諾會幫忙找搬家公司,協助詹女搬去跟對方住
: 。但事後詹夫反悔,控告兩人通姦。
: 檢:已原諒不得提告
: 檢方調查時,詹夫表示,其妻一直用自殺威脅他原諒,他才在電話上對情敵說要成全他們
: ;他當時確實有同意妻子搬去跟對方住,但心裡不同意,口頭同意是要安撫妻子情緒。他
: 的說法與兩被告的供述一致,檢方因此認定,詹夫已承諾宥恕(指原諒)兩人通姦,不能
: 再提告,昨對兩人處分不起訴。
: 律師廖芳萱指出,通姦屬於妨害家庭中的告訴乃論之罪,實務上常見告訴人一開始兩個一
: 起告,但後來對配偶撤告,只告第三者。但《刑法》第二四五條第二項另有規定,通姦罪
: 若在配偶縱容或宥恕下,就不得提出告訴。
: 醫:警覺降低露本性
: 精神科醫師游文治分析,服用安眠藥和對性愛的投入都會讓人降低警覺心,「此時原始的
: 本我,也就是最原始的本性、習慣會浮現,脫口而出的就是內心真正喜歡的性愛對象。」
: 姦情意外曝光案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6/143/2r1q7.html
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
在我印象中,
在被威脅的情況下所簽的契約是不據有效力的,
例如:房東拿菜刀架在你脖子上,要你簽名跟他續約 <<<這樣的契約應該是無效的。
這新聞裡的詹女以自殺來「威脅」她的丈夫原諒她外遇,
詹女的丈夫因為受到「威脅」而原諒她,
為何檢方卻處以不起訴呢?
難道是: 在被威脅的情況下所簽下的「書面」契約是無效的,
而在被威脅的情況下所答應的承諾是有效的。----(a) <<<<這樣?
這樣很不合理吧?
例如:
在水果攤跟老闆口頭上談好價錢後,就已經構成買賣契約 (即使只是口頭上談好)
(我記得是這樣子啦。忘了以前在哪裡看到的。)
那麼按照(a)的說法,
如果水果攤老闆拿著西瓜刀抵著你的脖子,威脅你以五千元買他的西瓜,
你因此而答應購買,
但是你最後因為錢不夠只付他三千元,事後老闆告你毀約<<<<根據(a),老闆不就告得贏?
我希望我這樣敘述 讓各位聽懂我的問題
如果聽不懂的話 我願意盡量說得更明白
我是誠心發問>"<
拜託各位大大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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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 ChrisBear:通姦罪看熟好嗎...舉的例子更本沾不上邊 05/07 04:16
2F:推 hsinyeh:你在公三小.... 05/07 10:40
3F:→ hsinyeh:這根本不是啥契約的問題 05/07 10:40
抱歉,例子可能舉得不好
但我想問的是,為什麼 「在被威脅的情況下」 所答應的原諒 是有效力的?
謝謝您
※ 編輯: phenom1 來自: 111.243.172.66 (05/07 12:39)
4F:推 OAzenO:個人認為自殺不算是威脅或恐嚇 05/07 17:41
5F:推 hsinyeh:樓上是對的 05/07 18:09
6F:推 RankA56:殺你就算了 對嗎? 05/07 20:14
7F:推 mercury1011:我覺得.對有保證人地位的人說要自殺算耶... 05/08 00:29
8F:→ mercury1011:此案例,如果男方無視女方的自殺威脅,而女方真的自殺 05/08 00:32
9F:推 mercury1011:男方不就要為其不作為的行為負責?? 05/08 00:38
10F:推 mercury1011:以此案例,對有保證人地位的配偶以自殺威脅使其宥恕 05/08 00:41
11F:→ mercury1011:無異逼迫、強制配偶放棄對通姦罪的告訴權... 05/08 00:43
12F:推 hsinyeh:為什麼男生有保證人地位? 05/08 01:20
13F:推 mercury1011:內文有寫啊.夫妻... 05/08 08:26
14F:推 guanquan:被害人之故意行為阻斷因果關係,自殺了男方也不會有事吧 05/0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