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eart5566 (無心的5566)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要採取法律行動了 先來做功課
時間Sat Apr 23 00:28:50 2011
事實經過:
1.對方有資工專長 某BBS公開說要對我的電腦放超強木馬
2.對方某BBS推文叫我本名 並且說我是某單位的老鼠屎
3.對方於BBS某版公開po文 並且不斷宣稱我言詞偏激是因為精神疾病
問題:
第1.是否可以成立恐嚇罪呢?
因為對方有資工專長 足以讓我心生懼怕 也確實對我財產造成威脅
第2.是否可以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呢?
因為有查到相關判例 但不知可行性多高
第3.是否可以成立毀謗罪呢?
另外我是否需要拿出醫院證明 證明自己精神狀況正常 對方所言不實
還是因為「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所以我直接提告就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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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小弟目前在高雄小本經營雞排攤
每天營業時間是 pm 5:00 ~ am 12:00 (周一公休)
消費滿300塊 鳳山市內皆可外送 意者站內信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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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25
1F:推 hoboks:老闆來一份雞排 04/23 00:4
過12:00了 抱歉
2F:→ RankA56:1.不起訴 2.不起訴. 3.不起訴 結果應該是這樣 04/23 00:58
之前跑去士林地檢署免費諮詢 他講的跟你不一樣耶
這樣到底是誰唬我啊 我看那個人有掛名牌 好像是律師說
如果真的是他亂講 可以投訴他嗎
還是免費的本來就講錯不賠
3F:推 hsinyeh:我跟你賭 會在法院免費諮詢的不會是律師 04/23 01:09
4F:→ hsinyeh:絕大多數的可能是某大學法律扶助社的學生 04/23 01:09
可是他的年紀不像大學生說 虧我還很信任他
不然我要再去找其他諮詢嗎 記得某議員服務處也有 他招牌就真的是寫律師了
還是我直接堅持要報案就對了?
起不起訴到時候再說?
http://www.laf.org.tw/tw/a1_1.php
我是找這單位諮詢的 原來他們都找大學生幫忙嗎
還是這中間有什麼誤會?
5F:推 hoboks:老闆 來一份星期六11:59的雞排 04/23 01:13
6F:→ RankA56:只能說看檢察官吧 我的案子證據確鑿還是一樣不起訴 04/23 01:35
7F:→ RankA56:對方還是嗆說要對我生命加害呢 04/23 01:36
8F:推 hugosapphire:法扶和法院諮詢是兩回事吧? 04/23 01:36
他們有法律諮詢服務 然後有一個據點在法院裡面
不過我搞不太清楚關係啦 =_=
9F:→ hugosapphire:公侮的加重不是這樣用的 . 04/23 01:37
所以我才問啊 只是剛剛看到有判例
說網路因為流傳很快 可以算加重什麼的 不過實際上我也搞不懂 @_@
10F:推 RankA56:強暴犯前項之罪 比如把屎塗在你臉上 04/23 01:40
11F:推 hsinyeh:我只能說 這個文章的確有讓我想買雞排 04/23 01:40
12F:→ RankA56:或是呼你巴掌~~~~ 04/23 01:41
13F:→ RankA56:網路文字是加重誹謗吧~ 04/23 01:42
14F:→ RankA56:1.要確實心生恐懼 你都能在這PO文了 有相當理由相信你不怕 04/23 01:45
天眼通?
15F:推 hugosapphire:公侮和誹謗的定義可以參考實務見解--院字第2179號 04/23 01:47
所以我誤解了 應該改成加重誹謗?
因為他宣稱我有精神疾病
並且詳加描述我那些言行舉止像精神疾病
而且裡面有些事情我根本沒做 這樣算是誹謗沒錯吧?
16F:→ RankA56:證據搜集好直接去告了 只是不要太期待 04/23 01:57
17F:推 RankA56:我只想知道貴攤純賣雞排嗎?還是有其他炸物、飲料? 04/23 02:02
目前只賣雞排
等以後上手了 會再增加
順便問一下 這種案子請律師弄到好大概要多少啊
我希望可以律師代理的都交給律師做 然後對方不要太資淺 大概中等水平
這樣全部20萬夠用嗎......?
※ 編輯: NoHeart5566 來自: 74.115.6.15 (04/23 02:09)
18F:推 ChrisBear:士林地檢署配的法服我記得是東吳 文化 銘傳的 04/23 02:12
19F:推 Pash77:告下去就對了 04/23 02:31
20F:推 Rhadamanthuz:那個是書記官啦~ 如果是個男的 那位還蠻資深的 04/23 03:10
21F:→ Rhadamanthuz:上行說的是地院(限定一下) 不過地檢也會放書記官 04/23 03:14
22F:→ Rhadamanthuz:若你是去所說的地方諮詢的話,可能會遇到幾種人: 04/23 03:37
23F:→ Rhadamanthuz:1.公辯 2.學官 3.書記官 4.法助 5.法律系學生 6.律師 04/23 03:39
24F:→ Rhadamanthuz:如果你說有點年紀的話 大概就是選項三 書記官了~ 04/23 03:40
25F:→ dimer:2和3你去警局報案妨害名譽罪嫌, 是否起訴檢察官會判斷, 還不 04/23 16:11
26F:→ dimer:用考慮什麼律師的問題 04/23 16:11
27F:→ nobodybutyou:假發問真廣告??? 04/23 18:10
28F:→ alawyer:把手邊所有證據都備妥,然後找高雄地區律師諮詢;費用方式 04/26 21:14
29F:→ alawyer:可以很多元,例如自己雞排攤請法律顧問的方式也可考慮。 04/26 21:14
30F:→ alawyer:另外,建議雞排外送地區擴及原高雄市的市區~至少三多商圈 04/26 21:18
31F:→ alawyer:附近-因為我辦公室在那附近。 04/26 21:18
32F:→ hoboks:推樓上 三多加一票 04/27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