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eart5566 (无心的5566)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要采取法律行动了 先来做功课
时间Sat Apr 23 00:28:50 2011
事实经过:
1.对方有资工专长 某BBS公开说要对我的电脑放超强木马
2.对方某BBS推文叫我本名 并且说我是某单位的老鼠屎
3.对方於BBS某版公开po文 并且不断宣称我言词偏激是因为精神疾病
问题:
第1.是否可以成立恐吓罪呢?
因为对方有资工专长 足以让我心生惧怕 也确实对我财产造成威胁
第2.是否可以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呢?
因为有查到相关判例 但不知可行性多高
第3.是否可以成立毁谤罪呢?
另外我是否需要拿出医院证明 证明自己精神状况正常 对方所言不实
还是因为「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所以我直接提告就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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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小弟目前在高雄小本经营鸡排摊
每天营业时间是 pm 5:00 ~ am 12:00 (周一公休)
消费满300块 凤山市内皆可外送 意者站内信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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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4.115.0.25
1F:推 hoboks:老板来一份鸡排 04/23 00:4
过12:00了 抱歉
2F:→ RankA56:1.不起诉 2.不起诉. 3.不起诉 结果应该是这样 04/23 00:58
之前跑去士林地检署免费谘询 他讲的跟你不一样耶
这样到底是谁唬我啊 我看那个人有挂名牌 好像是律师说
如果真的是他乱讲 可以投诉他吗
还是免费的本来就讲错不赔
3F:推 hsinyeh:我跟你赌 会在法院免费谘询的不会是律师 04/23 01:09
4F:→ hsinyeh:绝大多数的可能是某大学法律扶助社的学生 04/23 01:09
可是他的年纪不像大学生说 亏我还很信任他
不然我要再去找其他谘询吗 记得某议员服务处也有 他招牌就真的是写律师了
还是我直接坚持要报案就对了?
起不起诉到时候再说?
http://www.laf.org.tw/tw/a1_1.php
我是找这单位谘询的 原来他们都找大学生帮忙吗
还是这中间有什麽误会?
5F:推 hoboks:老板 来一份星期六11:59的鸡排 04/23 01:13
6F:→ RankA56:只能说看检察官吧 我的案子证据确凿还是一样不起诉 04/23 01:35
7F:→ RankA56:对方还是呛说要对我生命加害呢 04/23 01:36
8F:推 hugosapphire:法扶和法院谘询是两回事吧? 04/23 01:36
他们有法律谘询服务 然後有一个据点在法院里面
不过我搞不太清楚关系啦 =_=
9F:→ hugosapphire:公侮的加重不是这样用的 . 04/23 01:37
所以我才问啊 只是刚刚看到有判例
说网路因为流传很快 可以算加重什麽的 不过实际上我也搞不懂 @_@
10F:推 RankA56:强暴犯前项之罪 比如把屎涂在你脸上 04/23 01:40
11F:推 hsinyeh:我只能说 这个文章的确有让我想买鸡排 04/23 01:40
12F:→ RankA56:或是呼你巴掌~~~~ 04/23 01:41
13F:→ RankA56:网路文字是加重诽谤吧~ 04/23 01:42
14F:→ RankA56:1.要确实心生恐惧 你都能在这PO文了 有相当理由相信你不怕 04/23 01:45
天眼通?
15F:推 hugosapphire:公侮和诽谤的定义可以参考实务见解--院字第2179号 04/23 01:47
所以我误解了 应该改成加重诽谤?
因为他宣称我有精神疾病
并且详加描述我那些言行举止像精神疾病
而且里面有些事情我根本没做 这样算是诽谤没错吧?
16F:→ RankA56:证据搜集好直接去告了 只是不要太期待 04/23 01:57
17F:推 RankA56:我只想知道贵摊纯卖鸡排吗?还是有其他炸物、饮料? 04/23 02:02
目前只卖鸡排
等以後上手了 会再增加
顺便问一下 这种案子请律师弄到好大概要多少啊
我希望可以律师代理的都交给律师做 然後对方不要太资浅 大概中等水平
这样全部20万够用吗......?
※ 编辑: NoHeart5566 来自: 74.115.6.15 (04/23 02:09)
18F:推 ChrisBear:士林地检署配的法服我记得是东吴 文化 铭传的 04/23 02:12
19F:推 Pash77:告下去就对了 04/23 02:31
20F:推 Rhadamanthuz:那个是书记官啦~ 如果是个男的 那位还蛮资深的 04/23 03:10
21F:→ Rhadamanthuz:上行说的是地院(限定一下) 不过地检也会放书记官 04/23 03:14
22F:→ Rhadamanthuz:若你是去所说的地方谘询的话,可能会遇到几种人: 04/23 03:37
23F:→ Rhadamanthuz:1.公辩 2.学官 3.书记官 4.法助 5.法律系学生 6.律师 04/23 03:39
24F:→ Rhadamanthuz:如果你说有点年纪的话 大概就是选项三 书记官了~ 04/23 03:40
25F:→ dimer:2和3你去警局报案妨害名誉罪嫌, 是否起诉检察官会判断, 还不 04/23 16:11
26F:→ dimer:用考虑什麽律师的问题 04/23 16:11
27F:→ nobodybutyou:假发问真广告??? 04/23 18:10
28F:→ alawyer:把手边所有证据都备妥,然後找高雄地区律师谘询;费用方式 04/26 21:14
29F:→ alawyer:可以很多元,例如自己鸡排摊请法律顾问的方式也可考虑。 04/26 21:14
30F:→ alawyer:另外,建议鸡排外送地区扩及原高雄市的市区~至少三多商圈 04/26 21:18
31F:→ alawyer:附近-因为我办公室在那附近。 04/26 21:18
32F:→ hoboks:推楼上 三多加一票 04/27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