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ke123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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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公寓大廈外牆廣告物該層樓住戶有權不同意嗎?
時間Fri Apr 22 21:01:40 2011
事實經過:
居住的地方最近管委會出租外牆掛上帆布廣告,雖然可以
增加收益但是因為該牆面有對外窗戶帆布的味道一直跑進來
很難受,緊閉窗戶也沒有辦法,管委會宣稱有經過區分
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出租外牆,似乎不想處理這個問題,
搜尋了相關文章後發現: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款
二、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
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
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該層住戶
,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
而且也有找到一個解釋函寫到:
有關公寓大廈外牆面設置廣告物等行為,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設置,須取得設置位置之頂層或該樓層受影響範圍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其決議方生效力,....
問題:
想請問:
1.管委會並沒有告知我要出租外牆,如果我(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
堅持不同意設置廣告物這樣管委會仍然可以出租設置廣告物包含
到我住的樓層的外牆嗎?
2.如果不能設置,我該如何主張權利??可以找台北市哪一個公家單位
來處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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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5.114
1F:→ mrschiu:至少可以向廣告主反映..請他們改善廣告的品質.. 04/22 21:30
2F:→ mrschiu:有一個說詞可供參考.. 但我不知道有何約束力.. 04/23 02:25
3F:→ mrschiu:如果因為這個廣告使得房價下跌..會連帶使得大樓成交價都跌 04/23 02:26
4F:→ mrschiu:如果管委會寧可房子跌價不願意改善..那你也般不走..除非 04/23 02:27
5F:→ mrschiu:他們願意補貼你因為這樣做而跌掉的房價.. 04/23 02:27
6F:→ mrschiu:這個說法應該會打動一些住戶.. 04/23 02:28
7F:→ tyke123:感謝樓上說明 04/23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