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ke123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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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公寓大厦外墙广告物该层楼住户有权不同意吗?
时间Fri Apr 22 21:01:40 2011
事实经过:
居住的地方最近管委会出租外墙挂上帆布广告,虽然可以
增加收益但是因为该墙面有对外窗户帆布的味道一直跑进来
很难受,紧闭窗户也没有办法,管委会宣称有经过区分
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出租外墙,似乎不想处理这个问题,
搜寻了相关文章後发现: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3条第2款
二、公寓大厦外墙面、楼顶平台,设置广告物、无线电台基地台等类似强
波发射设备或其他类似之行为,设置於屋顶者,应经顶层区分所有权
人同意;设置其他楼层者,应经该楼层区分所有权人同意。该层住户
,并得参加区分所有权人会议陈述意见。
而且也有找到一个解释函写到:
有关公寓大厦外墙面设置广告物等行为,如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
设置,须取得设置位置之顶层或该楼层受影响范围之区分所有权人同意
,其决议方生效力,....
问题:
想请问:
1.管委会并没有告知我要出租外墙,如果我(该楼层区分所有权人)
坚持不同意设置广告物这样管委会仍然可以出租设置广告物包含
到我住的楼层的外墙吗?
2.如果不能设置,我该如何主张权利??可以找台北市哪一个公家单位
来处理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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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45.114
1F:→ mrschiu:至少可以向广告主反映..请他们改善广告的品质.. 04/22 21:30
2F:→ mrschiu:有一个说词可供参考.. 但我不知道有何约束力.. 04/23 02:25
3F:→ mrschiu:如果因为这个广告使得房价下跌..会连带使得大楼成交价都跌 04/23 02:26
4F:→ mrschiu:如果管委会宁可房子跌价不愿意改善..那你也般不走..除非 04/23 02:27
5F:→ mrschiu:他们愿意补贴你因为这样做而跌掉的房价.. 04/23 02:27
6F:→ mrschiu:这个说法应该会打动一些住户.. 04/23 02:28
7F:→ tyke123:感谢楼上说明 04/23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