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yyo (:Q)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想請問電話行銷的一些問題
時間Tue Apr 12 12:21:53 2011
事實經過:
昨天姊姊接到了自稱台X大的客服人員說有優惠方案,霹靂啪啦的講了一堆
然後我姊對這種東西沒有概念
對方一直在說免費打多少打多少天花亂墜
我姊以為是不用錢有有免費手機可拿就答應對方
並且給了身分證字號,然後今天早上才跟我提及這件事
對方說會用宅配寄出手機以及他們稱的"節費門號"
因為我姊轉述的不太清楚,所以要了對方的電話換我打去跟他們問,
後來發現還是要月租費用的,所以我就想說我們不需要,
但對方說已經使用宅配寄出了,只是我們還沒收到,
我想說就不要收,也不要給宅配人員我們的證件
這樣對方就不能申辦那個她們說的節費門號
而且我在電話說他們說我們不要
但是他們說我們如果反悔的話要跟我們收宅配的運費
然後會再請主管跟我們聯絡(早上到現在都還沒打來)
然後也查了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消費者保護法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問題:
現在的問題點是,我看了消保法寫說收到商品七日內退還 或以書面通知
那假如說我現在拒收(沒拿到手,也無開封)宅配的貨物也就是退貨了,
這樣我還需要理會他們嗎?
是否還需要再寫書面通知給他們?
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23.238
1F:→ fayyo:感謝各位,我剛剛打電話問消保官了,消保官說拒收之後就可 04/12 15:08
2F:→ fayyo:不必理會了 04/12 15:08
3F:推 Kyosuke:順便打電話去台灣大哥大請主管罵罵這種外包行銷 04/12 22:38
4F:→ fayyo:今天等了一整天都沒有接到主管的電話,最後還是我親自打去 04/13 01:36
5F:→ fayyo:跟他們說已經跟宅配業者說明不簽收不給證件以及拒收退貨 04/13 01:37
6F:→ fayyo:然後一開始我先問了他們的地址,是在台中市的西屯區... 04/13 01:37
7F:→ fayyo:最後跟他們說明消保法以及之後會寄送存證信函給他們,之後有 04/13 01:39
8F:→ fayyo:甚麼問題再來做處理,就掛他們電話了,過沒多久就一個疑似主 04/13 01:39
9F:→ fayyo:管的人打來道歉,並且說運費的部份他們會自己吸收希望這件事 04/13 01:40
10F:→ fayyo:告一段落......就急忙掛我電話了 04/13 01:41
11F:→ fayyo:回撥回去好像就沒接.... 04/13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