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y423 (Sea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無保勞保 工作時死亡
時間Sun Apr 10 04:05:23 2011
事實經過:
父親日前於工地工作時因突發腦中風而去世。因父親生前主張之前自營漁業販賣時已有在
漁會替全家辦理漁保(轉換工作時未額外辦理轉出),因此並未加入勞保。現工地的負責包
商提出支付總喪葬費用,並達成"不得互相要求賠償"、"不得再提出民事之法律主張請求"
等項目上和解。
小弟已在此搜尋多篇文章,並加之勞委會網站查詢,有幾項問題想詢問。
問題:
1.我可以向漁會申請喪葬津貼、遺屬津貼、遺屬年金嗎?如果不行,之前自營事業時所繳
納的保費和年資可以追回嗎?
2.普通傷病死亡為加總35個月津貼,其津貼數目是平均薪資嗎?還是平均薪資的一部分?
3.因父親不知自己有高血壓,所造成的腦中風(腦出血),是否算是過勞死?如包商主張父
親生前酗酒,是否會影響判定?職災津貼與這是否有關係?
4.此包商所提供的和解書是否違反勞保條例第六條及民法第七十一條:「法律行為,違反
法律強制或禁止的規定,無效」此法條?
5.我應如何取得工作證明? 現有的薪資袋無任何公司章,也怕包商已將工作出勤紀錄都處
理掉了...
6.是要走包商所提供的和解途徑(如果此途徑有效)還是向勞委會提出協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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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1.依法都不行 04/10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