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bdtoeoeo (C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曾有過訴訟是否會影響找工作
時間Thu Mar 24 23:02:14 2011
事實經過:
各位版友好
逛網頁看到某公司的求職欄詢問求職者「是否曾經有或現在有訴訟案?」
問題:
之前聽說不論是提告或是被告,都會終生留下紀錄;但這樣的紀錄,是否會影響找工作?
若曾經有過訴訟案的話,公司是否可以因此而決定不採用此求職者?
(這樣是否算是另類的岐視?例如對於曾有過官司而服刑的受刑人?)
煩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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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8.102
※ 編輯: csbdtoeoeo 來自: 125.230.78.102 (03/25 01:58)
※ 編輯: csbdtoeoeo 來自: 125.230.78.102 (03/25 02:07)
1F:→ opm:有過訴訟案跟前科是兩回事,要身為律師,不參與訴訟才奇怪吧? 03/25 05:51
2F:推 scott2009:公司負責人有無前科紀錄或者公司法人在經濟部是否有加註 03/25 09:08
3F:→ scott2009:警語或者是曾有過破產宣告是否會告知求職者? 03/25 09:08
4F:→ csbdtoeoeo:感謝opm大大的回應,我也想過您所陳述律師的這個問題 03/25 14:19
5F:→ csbdtoeoeo:只是在想為何求職欄的部份,公司要特別標記出來 03/25 14:23
6F:→ csbdtoeoeo:我會提到受刑人是以為,大部份在被判刑以前應該會先有 03/25 14:24
7F:→ csbdtoeoeo:訴訟,上了法庭這個過程。 03/25 14:26
8F:→ csbdtoeoeo:scott2009大大說的沒錯!這一部份公司也不會告知求職者 03/25 14:31
9F:→ csbdtoeoeo:為何求職者反而要被公司問… 03/25 14:31
10F:推 depravity:因為題目是她設計的 XD 03/25 14:41
11F:→ csbdtoeoeo:depravity大大的回文…竟然讓我笑了XD好有道理!!! 03/25 15:02
12F:→ csbdtoeoeo:我直接打電話問這家公司,接電話的小姐說是為了解背景 03/25 15:38
13F:→ csbdtoeoeo:而且還說如果有機會進去工作的話還要請求職者上警局 03/25 15:38
14F:→ csbdtoeoeo:申請良民證…但回答問題很官腔的推說等正式錄用後再談 03/25 15:39
15F:→ csbdtoeoeo:原來還有「良民證」這種東西… 03/25 15:40
16F:推 depravity:有啥好笑的 有權做決定的她的決定就是規矩啊 = = 03/25 17:13
17F:→ csbdtoeoeo:因為這就是他的道理啊… 03/25 18:44
18F:推 scott2009:要是我當勞委會主委,無論題目是誰設計的 就是對等 03/25 21:46
19F:→ scott2009:甚至於公司負責人董事等要以較高的標準規範 03/25 21:46
20F:→ scott2009:要求職者的相關戶籍資料等就必須出示更事項登記及股東名 03/25 21:48
21F:→ scott2009:冊清單(含身份證字號)及最近兩年的401與403表 03/25 21:49
22F:→ scott2009:相對於求職者的良民證,這些資料也可算是良司證 03/25 21:50
23F:→ csbdtoeoeo:scott2009說得極是!!!應該是要對等的才公平! 03/2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