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chang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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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繼承] 外公過世留下的房子,4位繼承人希望我買下
時間Sun Feb 27 15:32:27 2011
※ 引述《simple123 (simple)》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就如同標題所說,外公於去年12月過世,
: 4位繼承人當中的大舅A前陣子開口希望房子由我買下來不要向外賣出,
: 另外3位繼承人 BCD 我詢問之後也表示同意由我購買,售屋金額再由 4人平分,
: 而繼承人當中的 B 為我的母親。
: 我個人訪價以及仲介+銀行估價結果皆為 400萬上下,
: 這價錢也獲得除了A之外的所有繼承人同意,
: A 堅持他詢問仲介說房屋有5~6百萬的價值,因為跟我所提價錢相差甚多,
: 所以我也表示超過我能力所及那就請 A代為連絡他所提的仲介交由其賣屋,
: 因為我的想法是既然房子有此價值,我只能怪自己不爭氣沒有多賺點錢買下,
: 而且既然有此價錢,賣高一點,扣掉仲介費之後我媽也可以分多一點,
: 我也沒有反對的理由,可是 A又自打嘴巴說啥他也清楚仲介伎倆,
: 先把你估價估高,搶到買賣委託書後再三天兩頭拜訪東挑西嫌希望降價,
: 到最後也是 4 百萬上下成交,我聽了實在是很頭大那他擺明就是要坑我的意思嗎?!
:
: 問題:
: 狀況如我以上所述,我是有想到一個方法,只是不知可不可行,
: 所以想上來詢問板上各位先進。
: 那就是我私底下請 BCD 三位繼承人簽下同意書(協議書?!)以400萬的價錢由我買下,
: 之後再以這三張同意書跟 A 交涉,不知這是否有法律效力或違法之處!?
這個方法很正確
只要和BCD確定價格
事情八成就搞定
但為了處理的更有效率
你不要簽什麼同意書或協議書 (效力很弱,幫助有限)
直接 簽買賣契約 和 登記文件用印 (包括繼承登記和買賣登記)
弄好後再跟A交涉
但你們是親戚...為了日後好相見 (看你在乎否)
取得A的同意為優先,而多數決當備案 比較好
從你敘述看來...A不是不想賣你
是希望你加一點價
如果在你能力範圍內
可以私下給他多一點 (8千?1萬?5萬?10萬?隨便你~)
讓事情好處理
雖然對其他共有人有點不公平...
但處理共有物的實務上
這是常用的招數
A既多了好處,再堅持也不敵BCD的多數決定 (反而少拿)
和你又是親戚,為免撕破臉
當場就同意簽名用印,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
我覺得你可以請個"好的"代書幫你辦 ("代書們"的品質能力,相差很多)
畢竟他們還是比較熟悉 簽約用印 的工作
實話說,這工作不難
但很雜,牽涉的買賣金額很大
如果不是以此為業的人來辦
一定會漏!!!! (漏章~漏字~漏文件~)
如果你們當事人間的信任感夠
那沒關係...漏了就多跑幾次嘛...
但如果信任感不夠...
時間拖久了,變數就大
如果你自己辦,漏蓋章或是被嫌蓋章模糊 (有些地政很刁)
地政要求補正
共有人之一又變卦,不願意蓋
那很麻煩的...只能上法院請求對方履行...
倒不如你花點代書費 (絕對少於律師費)
一次"精準的"搞定
: 而因為其中的 B 為我的母親,不知是否會影響到此方法的效力?
: 還有同意書或協議書格式應該在哪裡下載呢!?
: 又或者板上各位先進有其他有效方法可供參考,那更是不勝感激。
: 因為媽媽對這間房子有感情所以希望我買下,不然其實我根本不需要擔心任何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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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61.236.152
: ※ 編輯: simple123 來自: 61.61.236.152 (02/24 21:50)
: → mrschiu:找CD簽, 再找B, 感覺上比較公正..或找CD中其中B信得過的 02/25 00:53
: → mrschiu:更正A信得過的, 先簽, 然後AC(或D)一起簽, B最後簽 02/25 00:54
: → mrschiu:主要是取得A的信任, 我不清楚你們的狀況,. 往好處想, 02/25 00:55
: → mrschiu:有很多人喜歡想一些幫倒忙的話但是其實他只是很熱心.. 02/25 00:55
: → mrschiu:也許A只是這樣想, 簽過就過了.. 02/25 00:55
: → mrschiu:找個機會一起吃吃飯, 然後簽完也吃吃飯, 很多人喜歡這樣.. 02/25 00:57
: → mrschiu:其實你這樣也很好.. 反正要簽的就這幾個人, 都要簽的.. 02/25 00:58
: → simple123:補充一點,目前4位繼承人都還沒辦理繼承登記。 02/25 06:02
: → simple123:感謝樓上意見,我要請他吃飯!他不肯,堅持結束再吃 XD 02/25 06:03
: ※ 編輯: simple123 來自: 61.61.236.152 (02/25 07:01)
: → mrschiu:你這樣的情況大家都有共識的話, 用這份同意書去辦理繼承 02/25 08:24
: → mrschiu:登記時那個同意書+四個繼承人到場+印鑑證明就.. 02/25 08:25
: → mrschiu:直接登記在你名下了.. 02/25 08:26
: → mrschiu:如果先用公同共有繼承..將來還要轉移登記一次共三次較麻煩 02/25 08:27
: → mrschiu:如果親戚怕你耍賴..可以用像銀行借貸的方式跟他們買斷.. 02/25 08:28
: → mrschiu:但這些都比較細節問題了.. 02/25 08:28
無論如何,都要先辦理繼承登記
才可以出售~~
但是可以用"連件"的方式
繼承和買賣同一天辦理登記
才不會夜長夢多
: → simple123:現在是大舅沒共識,所以才想說多數決方法在此是否有效力 02/25 11:16
在登記機關那邊應該都辦得過
但避免大舅那邊沒處理好
而上了法院,進而被判無效
請注意以下所述
土地法對於多數決效力的規定
是不包含"無償行為"的
所以其中一人是你母親
有無償贈與的嫌疑
但你只要能提出"支付價款的證明"
就不用擔心
具體方式...如"匯款到你媽戶頭"
: → mrschiu:簽簽看再說. 他簽下去就過了. 他確定不簽再說... 02/25 11:29
: → depravity:你媽先簽贈與給妳就沒價錢的問題了 XDDD 02/25 15:18
: → depravity:還有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跟ABCD都用不同的價錢買 02/25 15:19
: → depravity:所以就算每個人都開價不同成交不同也沒違法 02/25 15:20
這是另一個方法...
等於你取代你媽和其他三個繼承人共有房屋後
再依土地法多數決規定,讓你取得房屋
法律關係和上個方法又不一樣
可以避免
"多數決"對於"無償行為"的限制
不過執行上有困難,我不建議
因為如果繼承人們是繼承為"公同共有"
那妳媽無法把她那份贈與給你
如果繼承人間能"達成共識",繼承為"分別共有"
那不如第一個方法簡便
你和大家對價格共識後
辦理繼承,再直接出售給你就好了
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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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ochang: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2/2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