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chang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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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继承] 外公过世留下的房子,4位继承人希望我买下
时间Sun Feb 27 15:32:27 2011
※ 引述《simple123 (simple)》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就如同标题所说,外公於去年12月过世,
: 4位继承人当中的大舅A前阵子开口希望房子由我买下来不要向外卖出,
: 另外3位继承人 BCD 我询问之後也表示同意由我购买,售屋金额再由 4人平分,
: 而继承人当中的 B 为我的母亲。
: 我个人访价以及仲介+银行估价结果皆为 400万上下,
: 这价钱也获得除了A之外的所有继承人同意,
: A 坚持他询问仲介说房屋有5~6百万的价值,因为跟我所提价钱相差甚多,
: 所以我也表示超过我能力所及那就请 A代为连络他所提的仲介交由其卖屋,
: 因为我的想法是既然房子有此价值,我只能怪自己不争气没有多赚点钱买下,
: 而且既然有此价钱,卖高一点,扣掉仲介费之後我妈也可以分多一点,
: 我也没有反对的理由,可是 A又自打嘴巴说啥他也清楚仲介伎俩,
: 先把你估价估高,抢到买卖委托书後再三天两头拜访东挑西嫌希望降价,
: 到最後也是 4 百万上下成交,我听了实在是很头大那他摆明就是要坑我的意思吗?!
:
: 问题:
: 状况如我以上所述,我是有想到一个方法,只是不知可不可行,
: 所以想上来询问板上各位先进。
: 那就是我私底下请 BCD 三位继承人签下同意书(协议书?!)以400万的价钱由我买下,
: 之後再以这三张同意书跟 A 交涉,不知这是否有法律效力或违法之处!?
这个方法很正确
只要和BCD确定价格
事情八成就搞定
但为了处理的更有效率
你不要签什麽同意书或协议书 (效力很弱,帮助有限)
直接 签买卖契约 和 登记文件用印 (包括继承登记和买卖登记)
弄好後再跟A交涉
但你们是亲戚...为了日後好相见 (看你在乎否)
取得A的同意为优先,而多数决当备案 比较好
从你叙述看来...A不是不想卖你
是希望你加一点价
如果在你能力范围内
可以私下给他多一点 (8千?1万?5万?10万?随便你~)
让事情好处理
虽然对其他共有人有点不公平...
但处理共有物的实务上
这是常用的招数
A既多了好处,再坚持也不敌BCD的多数决定 (反而少拿)
和你又是亲戚,为免撕破脸
当场就同意签名用印,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
我觉得你可以请个"好的"代书帮你办 ("代书们"的品质能力,相差很多)
毕竟他们还是比较熟悉 签约用印 的工作
实话说,这工作不难
但很杂,牵涉的买卖金额很大
如果不是以此为业的人来办
一定会漏!!!! (漏章~漏字~漏文件~)
如果你们当事人间的信任感够
那没关系...漏了就多跑几次嘛...
但如果信任感不够...
时间拖久了,变数就大
如果你自己办,漏盖章或是被嫌盖章模糊 (有些地政很刁)
地政要求补正
共有人之一又变卦,不愿意盖
那很麻烦的...只能上法院请求对方履行...
倒不如你花点代书费 (绝对少於律师费)
一次"精准的"搞定
: 而因为其中的 B 为我的母亲,不知是否会影响到此方法的效力?
: 还有同意书或协议书格式应该在哪里下载呢!?
: 又或者板上各位先进有其他有效方法可供参考,那更是不胜感激。
: 因为妈妈对这间房子有感情所以希望我买下,不然其实我根本不需要担心任何问题。
: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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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61.236.152
: ※ 编辑: simple123 来自: 61.61.236.152 (02/24 21:50)
: → mrschiu:找CD签, 再找B, 感觉上比较公正..或找CD中其中B信得过的 02/25 00:53
: → mrschiu:更正A信得过的, 先签, 然後AC(或D)一起签, B最後签 02/25 00:54
: → mrschiu:主要是取得A的信任, 我不清楚你们的状况,. 往好处想, 02/25 00:55
: → mrschiu:有很多人喜欢想一些帮倒忙的话但是其实他只是很热心.. 02/25 00:55
: → mrschiu:也许A只是这样想, 签过就过了.. 02/25 00:55
: → mrschiu:找个机会一起吃吃饭, 然後签完也吃吃饭, 很多人喜欢这样.. 02/25 00:57
: → mrschiu:其实你这样也很好.. 反正要签的就这几个人, 都要签的.. 02/25 00:58
: → simple123:补充一点,目前4位继承人都还没办理继承登记。 02/25 06:02
: → simple123:感谢楼上意见,我要请他吃饭!他不肯,坚持结束再吃 XD 02/25 06:03
: ※ 编辑: simple123 来自: 61.61.236.152 (02/25 07:01)
: → mrschiu:你这样的情况大家都有共识的话, 用这份同意书去办理继承 02/25 08:24
: → mrschiu:登记时那个同意书+四个继承人到场+印监证明就.. 02/25 08:25
: → mrschiu:直接登记在你名下了.. 02/25 08:26
: → mrschiu:如果先用公同共有继承..将来还要转移登记一次共三次较麻烦 02/25 08:27
: → mrschiu:如果亲戚怕你耍赖..可以用像银行借贷的方式跟他们买断.. 02/25 08:28
: → mrschiu:但这些都比较细节问题了.. 02/25 08:28
无论如何,都要先办理继承登记
才可以出售~~
但是可以用"连件"的方式
继承和买卖同一天办理登记
才不会夜长梦多
: → simple123:现在是大舅没共识,所以才想说多数决方法在此是否有效力 02/25 11:16
在登记机关那边应该都办得过
但避免大舅那边没处理好
而上了法院,进而被判无效
请注意以下所述
土地法对於多数决效力的规定
是不包含"无偿行为"的
所以其中一人是你母亲
有无偿赠与的嫌疑
但你只要能提出"支付价款的证明"
就不用担心
具体方式...如"汇款到你妈户头"
: → mrschiu:签签看再说. 他签下去就过了. 他确定不签再说... 02/25 11:29
: → depravity:你妈先签赠与给你就没价钱的问题了 XDDD 02/25 15:18
: → depravity:还有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跟ABCD都用不同的价钱买 02/25 15:19
: → depravity:所以就算每个人都开价不同成交不同也没违法 02/25 15:20
这是另一个方法...
等於你取代你妈和其他三个继承人共有房屋後
再依土地法多数决规定,让你取得房屋
法律关系和上个方法又不一样
可以避免
"多数决"对於"无偿行为"的限制
不过执行上有困难,我不建议
因为如果继承人们是继承为"公同共有"
那你妈无法把她那份赠与给你
如果继承人间能"达成共识",继承为"分别共有"
那不如第一个方法简便
你和大家对价格共识後
办理继承,再直接出售给你就好了
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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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ochang:转录至看板 home-sale 02/2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