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KYURE (讓我雙喜臨門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網拍買賣糾紛
時間Sun Feb 27 00:04:05 2011
事實經過:
大家好
我的情形是買到一款LV包及皮衣(同一賣家)與照片及賣場敘述不符
賣家很強硬的不給我退 說他的lv包照片拍完就封裝起來了
所以不可能有與照片不符的情形
而皮衣他堅持他的測量方式沒錯 我自己測量方法跟他不同(我參考的是網路一般衡量法)
然後商品沒拍出及敘述出的瑕疵他說是二手衣不能要求那麼多
賣家寫信回的意思是他一件原價一萬多(沒有證明)的皮衣賣我兩千
我不該要求那麼多..原本我就摸摸鼻子認了
結果剛剛亂逛雅虎才發現 他用的LV包照片是其他賣家的照片
(不知是否為原主人賣給他的包 但據我去詢問應該是同一個包沒錯 因為破損情形類似)
而原主人說她大概已經賣掉此LV包一年有了 詳細價格記不清楚
總結起來 與賣場敘述不符有以下幾點
1. 東京lv專賣店購買 -> 實際為網路二手購買?
2. 照片非賣家自行拍照 是使用其他賣家的照片
3. 破損情形與敘述不符 -> 敘述只有滾邊有問題 實際拿到有多處照片未有的破損
以及牛皮背帶破損並未說明 送LV維修還多了內裡嚴重受潮
4. 皮衣測量數據及瑕疵與賣場敘述不符
問題:
但因為當初交易時間為1月底2月初
加上當時省交易費 並沒有下標是私下購買 但有保留往來電子郵件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要求退貨給賣家
因為之前要退 賣家非常強硬的不肯 說關於我寫說售出不退
但今日是物品描述與實物有差別 是否情況有不同呢?
若是賣家強硬不給退 是否有什麼法律條文可以保障我的權利
一篇文章打得很長 麻煩板友幫幫我的忙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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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51.138
1F:→ GauYi:可 02/27 00:56
2F:→ FUNKYURE:所以請問七天鑑賞期不在此限嗎?若賣家不願意 我接下來應 02/27 01:24
3F:→ FUNKYURE:採取何項動作 謝謝樓上回應 02/27 01:24
4F:推 GauYi:通常是存證信函寄過去 對方就會怕了 02/27 01:26
5F:→ FUNKYURE:但是目前沒有他的地址 只有手機 他如果不回應應如何呢? 02/27 02:25
6F:推 patashoe:它的網址可以PO給我看看嗎? 02/27 03:32
7F:推 qmaper:你還真有勇氣.... 02/27 04:17
8F:推 hoboks:如果是第三手 有詐欺之嫌 可以退 02/27 15:49
9F:→ hoboks:建議不要發存證信函浪費時間了 直接走法律途徑解決 02/27 15:49
10F:→ hoboks:刑事詐欺未必成罪 但民事因詐欺撤銷意思表示 詐欺之物之瑕 02/27 15:50
11F:→ hoboks:瑕疵擔保皆可以主張 02/27 15:50
12F:→ FUNKYURE:所以請問樓上是先走刑事再走民事嗎? 02/28 23:28
13F:推 hoboks:看你摟 要走刑事或民事有很多因素要考量 03/0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