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KYURE (让我双喜临门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网拍买卖纠纷
时间Sun Feb 27 00:04:05 2011
事实经过:
大家好
我的情形是买到一款LV包及皮衣(同一卖家)与照片及卖场叙述不符
卖家很强硬的不给我退 说他的lv包照片拍完就封装起来了
所以不可能有与照片不符的情形
而皮衣他坚持他的测量方式没错 我自己测量方法跟他不同(我参考的是网路一般衡量法)
然後商品没拍出及叙述出的瑕疵他说是二手衣不能要求那麽多
卖家写信回的意思是他一件原价一万多(没有证明)的皮衣卖我两千
我不该要求那麽多..原本我就摸摸鼻子认了
结果刚刚乱逛雅虎才发现 他用的LV包照片是其他卖家的照片
(不知是否为原主人卖给他的包 但据我去询问应该是同一个包没错 因为破损情形类似)
而原主人说她大概已经卖掉此LV包一年有了 详细价格记不清楚
总结起来 与卖场叙述不符有以下几点
1. 东京lv专卖店购买 -> 实际为网路二手购买?
2. 照片非卖家自行拍照 是使用其他卖家的照片
3. 破损情形与叙述不符 -> 叙述只有滚边有问题 实际拿到有多处照片未有的破损
以及牛皮背带破损并未说明 送LV维修还多了内里严重受潮
4. 皮衣测量数据及瑕疵与卖场叙述不符
问题:
但因为当初交易时间为1月底2月初
加上当时省交易费 并没有下标是私下购买 但有保留往来电子邮件
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要求退货给卖家
因为之前要退 卖家非常强硬的不肯 说关於我写说售出不退
但今日是物品描述与实物有差别 是否情况有不同呢?
若是卖家强硬不给退 是否有什麽法律条文可以保障我的权利
一篇文章打得很长 麻烦板友帮帮我的忙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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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251.138
1F:→ GauYi:可 02/27 00:56
2F:→ FUNKYURE:所以请问七天监赏期不在此限吗?若卖家不愿意 我接下来应 02/27 01:24
3F:→ FUNKYURE:采取何项动作 谢谢楼上回应 02/27 01:24
4F:推 GauYi:通常是存证信函寄过去 对方就会怕了 02/27 01:26
5F:→ FUNKYURE:但是目前没有他的地址 只有手机 他如果不回应应如何呢? 02/27 02:25
6F:推 patashoe:它的网址可以PO给我看看吗? 02/27 03:32
7F:推 qmaper:你还真有勇气.... 02/27 04:17
8F:推 hoboks:如果是第三手 有诈欺之嫌 可以退 02/27 15:49
9F:→ hoboks:建议不要发存证信函浪费时间了 直接走法律途径解决 02/27 15:49
10F:→ hoboks:刑事诈欺未必成罪 但民事因诈欺撤销意思表示 诈欺之物之瑕 02/27 15:50
11F:→ hoboks:瑕疵担保皆可以主张 02/27 15:50
12F:→ FUNKYURE:所以请问楼上是先走刑事再走民事吗? 02/28 23:28
13F:推 hoboks:看你搂 要走刑事或民事有很多因素要考量 03/0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