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an0623 (拼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公司改變雇用方式,從月薪改時薪
時間Fri Feb 25 13:36:43 2011
事實經過:
公司突然再昨天要求我,從三月份開始,不需要上全天班,
改成以 "case" 的方式"聘請"我, 只要我上固定幾天班,然後算那幾天的時薪。
今天我答應了他們的條件。
談判過程及結束,完全以"口頭"談判,無任何白紙黑字註記,
甚至連時薪等細節都沒有談,也從沒有簽訂任何條款或合約。
問題:
1. 公司突然改以"接案"的方式對待我,是否在勞基法上有可參照的法條?
是否違法?
2. 從三月份開始,公司是否有義務給我勞健保?
3. 從三月份開始,我若聽從主管的要求改變上班方式,是否變成我默許該行為?
是否等同於我們在民事上,已達成默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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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41.147
1F:推 scott2009:勞基法不利益變更五大原則 02/25 13:38
2F:→ iceman0623:抱歉,請問原則是...? 對於這方面我需要多了解,謝謝! 02/25 13:41
3F:→ depravity:協商同意的不是片面變更沒有那五原則的問題 XDDD 02/25 15:05
4F:→ depravity:至於五原則內容 爬文有 02/25 15:06
5F:→ depravity:部分工時人員也有勞健保 只是勞保級距從11100起 02/25 15:07
6F:推 scott2009:抱歉,我沒有看到原po已經同意變更 02/25 15:23
7F:→ iceman0623:抱歉,我想知道公司是否違法?我的口頭答應是否等同 02/25 15:36
8F:→ iceman0623:"接受公司的規則"? 02/25 15:36
9F:推 depravity:跟妳協商不違法 你答應新約成立 02/25 15:51
10F:→ iceman0623:d大說勞健保有是"一定有"的意思嗎? 也就是說如果我沒有 02/25 15:53
11F:→ iceman0623:被保到,我可以申訴或檢舉嗎? 02/25 15:54
12F:→ iceman0623:另外,"口頭"而非黑紙白字,是否之後會有爭議? 02/25 15:55
13F:推 depravity:你公司縮編成4人以下就不用 有爭議也來不及了 @@ 02/25 16:33
14F:→ enterpirse:這屬重大條件變更,公司如果「片面」是有違法,但是這 02/25 19:05
15F:→ enterpirse:個變更是經過你與資方同意,就沒有違法,然後依民法的 02/25 19:06
16F:→ enterpirse:規定,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約就成立,默示都算況且口頭 02/25 19:06
17F:→ enterpirse:,所以只是口頭同意難以舉證,不是口頭契約無效,如果 02/25 19:07
18F:→ enterpirse:對方有錄音呢? 02/25 19:08
19F:→ iceman0623:謝謝e大的解釋,很清楚,唉~"~ 02/2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