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for1221 (生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請問我這樣是否會被告? 毀謗?
時間Sat Feb 19 03:26:23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DNgc7Yu ]
作者: justfor1221 (生蛋)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請問我這樣是否會被告? 毀謗?
時間: Sat Feb 19 01:16:52 2011
各位版上前輩們
我有個問題想要問
請各位前輩先看底下這網址
是用ptt.cc備份下來的網頁
是我的網誌
http://ppt.cc/ull2 密碼為:123456789
主要是A跟他的學生跟我朋友一起去聚餐
因為有些事情惹得A不高興
罵了我王八蛋(我朋友轉述的)
而我思考了一晚
我真覺得悶在心裡難過
所以就打了一篇文章抒發自己的心情
現在他發現了
寫了一封信給我
請我自重
說若是我承認是我寫的
他就要法院見
請問我這樣是否真的有罪?
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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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75.100
1F:→ justfor1221:不好意思,我轉去pttlivelaw問問 02/19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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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75.100
2F:推 vicliu:絕對可以告 但絕對無罪 02/19 13:52
3F:推 ffdagger:同意樓上,對了~若對方真的告了記得抗辯管轄權以原就被喔 02/19 13:59
4F:→ ffdagger:也就是他要告請到你所在的地方法院來告 02/19 14:00
5F:→ justfor1221:謝謝兩位前輩,我知道了。 02/19 14:06
6F:→ Theme:以原就被是民事訴訟的原則 刑事訴訟不必然是以原就被 02/19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