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for1221 (生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请问我这样是否会被告? 毁谤?
时间Sat Feb 19 03:26:23 2011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DNgc7Yu ]
作者: justfor1221 (生蛋)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请问我这样是否会被告? 毁谤?
时间: Sat Feb 19 01:16:52 2011
各位版上前辈们
我有个问题想要问
请各位前辈先看底下这网址
是用ptt.cc备份下来的网页
是我的网志
http://ppt.cc/ull2 密码为:123456789
主要是A跟他的学生跟我朋友一起去聚餐
因为有些事情惹得A不高兴
骂了我王八蛋(我朋友转述的)
而我思考了一晚
我真觉得闷在心里难过
所以就打了一篇文章抒发自己的心情
现在他发现了
写了一封信给我
请我自重
说若是我承认是我写的
他就要法院见
请问我这样是否真的有罪?
谢谢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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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75.100
1F:→ justfor1221:不好意思,我转去pttlivelaw问问 02/19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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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75.100
2F:推 vicliu:绝对可以告 但绝对无罪 02/19 13:52
3F:推 ffdagger:同意楼上,对了~若对方真的告了记得抗辩管辖权以原就被喔 02/19 13:59
4F:→ ffdagger:也就是他要告请到你所在的地方法院来告 02/19 14:00
5F:→ justfor1221:谢谢两位前辈,我知道了。 02/19 14:06
6F:→ Theme:以原就被是民事诉讼的原则 刑事诉讼不必然是以原就被 02/19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