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緩起訴
時間Wed Feb 2 10:43:04 2011
事實經過:
檢座可能給予被告緩起訴,但本人未見被告悔意並不同意。
ptt爬文說檢座緩起訴似乎要原告同意
問題:
我看林鈺雄書上寫說,被告負擔種類與內容有
(1)向被害者道歉
(2)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那,這是否需要告訴人同意,告知檢座要支付多少錢呢?
先前已有寫陳報狀給檢座,表明在未見到被告不同意緩起訴、不起訴
是否檢座仍可自行結案? 若結案該如何再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09.94
1F:推 hoboks:你跟被告到底有啥深仇大恨 02/02 11:42
2F:→ trausing:我也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被告毫無悔意= =... 02/02 11:48
3F:推 a386036:沒和解可以緩起訴????? 02/02 13:57
4F:→ trausing:不清楚說 02/02 14:12
5F:→ trausing:反正被告無悔意,大不了就不和解。 02/02 14:13
6F:推 hcya:緩起訴處分通常會先得告訴人同意,但不是絕對的法律義務就是 02/03 12:29
7F:→ hcya:了。若告訴人對緩起訴處分不服,收到後七日內敘明不服之理由 02/03 12:30
8F:→ hcya:,可向原檢察官提再議囉,他會幫你轉到上級去審核~ 02/03 12:31
9F:→ trausing:那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是要誰判定? 02/03 13:10
10F:→ hcya:當然是檢察官啦 02/05 19:33
11F:推 professorang:你周圍的紛爭也真夠多,常看你牽扯到法律問題... 02/05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