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缓起诉
时间Wed Feb 2 10:43:04 2011
事实经过:
检座可能给予被告缓起诉,但本人未见被告悔意并不同意。
ptt爬文说检座缓起诉似乎要原告同意
问题:
我看林钰雄书上写说,被告负担种类与内容有
(1)向被害者道歉
(2)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之财产或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
那,这是否需要告诉人同意,告知检座要支付多少钱呢?
先前已有写陈报状给检座,表明在未见到被告不同意缓起诉、不起诉
是否检座仍可自行结案? 若结案该如何再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09.94
1F:推 hoboks:你跟被告到底有啥深仇大恨 02/02 11:42
2F:→ trausing:我也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被告毫无悔意= =... 02/02 11:48
3F:推 a386036:没和解可以缓起诉????? 02/02 13:57
4F:→ trausing:不清楚说 02/02 14:12
5F:→ trausing:反正被告无悔意,大不了就不和解。 02/02 14:13
6F:推 hcya:缓起诉处分通常会先得告诉人同意,但不是绝对的法律义务就是 02/03 12:29
7F:→ hcya:了。若告诉人对缓起诉处分不服,收到後七日内叙明不服之理由 02/03 12:30
8F:→ hcya:,可向原检察官提再议罗,他会帮你转到上级去审核~ 02/03 12:31
9F:→ trausing:那支付相当数额之财产是要谁判定? 02/03 13:10
10F:→ hcya:当然是检察官啦 02/05 19:33
11F:推 professorang:你周围的纷争也真够多,常看你牵扯到法律问题... 02/05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