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zyangshoo (czyangsho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偷竊、入侵民宅
時間Thu Jan 27 00:17:53 2011
事實經過:
我的大姐於自己住家樓下與吳姓股東合資開一家店,吳姓股東於工作時偷拿
大姐住家鑰匙並偷打一支,並大姐不在家時入侵大姐住家,並偷大姐的部份現金、
且拿她的存摺、客戶資料等私人物品拿去影印。
大姐因為心灰意冷加上此店經營業績並不理想,便與股東拆夥,並把店轉讓給其他人。
當時其實吳姓股東把偷來影印的東西都放在他的車上,但是警察以不是現行犯不能
搜索為由讓吳姓股東離去。讓證據變得不足。
問題:
警察用竊盜罪函送,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理由是現金部份沒有人看到,所以不算。
存摺、客戶資料等則是被跟大姐同住的小阿姨看到了。但是偷存摺、客戶資料不算偷竊,
因此不起訴。不起訴書建議,可以以入侵民宅、妨害祕密、跟傷害(他被發現時有跟
大姐有推打)提告。
請問起訴的機會大嘛,當初警察怎麼會用竊盜罪函送呢?不起訴書也說,當初應該
以入侵民宅、妨害祕密、跟傷害一起提告的。
吳姓股東收到不起訴處分,還很囂張的打電話來嗆聲。難道只能認了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47.237
1F:推 ChrisBear:沒超過六個月就重新提告 01/27 00:46
2F:推 depravity:為何存摺不算 = = 01/27 01:00
3F:→ hsinyeh:因為只是影印放回去? 01/27 01:02
4F:推 depravity:沒看清楚 xd 01/27 01:12
5F:推 hcya:若對方在嗆聲的過程中有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錄音起來可能會 01/27 21:37
6F:→ hcya:成為有力的證據。另,收到不起訴處分若不服可提再議。以後發 01/27 21:38
7F:→ hcya:現新證據的話也可對竊盜部分再次提告~ 01/27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