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zyangshoo (czyangsho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偷窃、入侵民宅
时间Thu Jan 27 00:17:53 2011
事实经过:
我的大姐於自己住家楼下与吴姓股东合资开一家店,吴姓股东於工作时偷拿
大姐住家钥匙并偷打一支,并大姐不在家时入侵大姐住家,并偷大姐的部份现金、
且拿她的存摺、客户资料等私人物品拿去影印。
大姐因为心灰意冷加上此店经营业绩并不理想,便与股东拆夥,并把店转让给其他人。
当时其实吴姓股东把偷来影印的东西都放在他的车上,但是警察以不是现行犯不能
搜索为由让吴姓股东离去。让证据变得不足。
问题:
警察用窃盗罪函送,检察官以不起诉处分。理由是现金部份没有人看到,所以不算。
存摺、客户资料等则是被跟大姐同住的小阿姨看到了。但是偷存摺、客户资料不算偷窃,
因此不起诉。不起诉书建议,可以以入侵民宅、妨害秘密、跟伤害(他被发现时有跟
大姐有推打)提告。
请问起诉的机会大嘛,当初警察怎麽会用窃盗罪函送呢?不起诉书也说,当初应该
以入侵民宅、妨害秘密、跟伤害一起提告的。
吴姓股东收到不起诉处分,还很嚣张的打电话来呛声。难道只能认了嘛?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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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47.237
1F:推 ChrisBear:没超过六个月就重新提告 01/27 00:46
2F:推 depravity:为何存摺不算 = = 01/27 01:00
3F:→ hsinyeh:因为只是影印放回去? 01/27 01:02
4F:推 depravity:没看清楚 xd 01/27 01:12
5F:推 hcya:若对方在呛声的过程中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录音起来可能会 01/27 21:37
6F:→ hcya:成为有力的证据。另,收到不起诉处分若不服可提再议。以後发 01/27 21:38
7F:→ hcya:现新证据的话也可对窃盗部分再次提告~ 01/27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