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rain (冬天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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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有關撫養和毀謗之事
時間Tue Jan 25 11:07:27 2011
※ 引述《Obasun (歐巴桑)》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家族世系圖如下====================================
: 父 母
: 2010年10月27日離世 中度失能需要人照顧(會摔倒)
: 86歲 84歲,父離世後可以領取半俸1萬過生活
: 泌尿道感染敗血症 血液透析、糖尿病
: ║ ║
: ║ ║
: ╚═══════╦══════╝
: 長子 長女 次女 三女 四女 五女
: 64歲 62歲
: 退休教師 公家機關僱員 家庭主婦 職業婦女 幫次女帶孫 工作
: 領有教師終身俸 勞保年資滿 經濟狀況小康 經濟狀況小康 子女大一二 無後
: 配偶職業婦女 配偶退休中 配偶終身俸 配偶經商 配偶2010 單身
: 被提支付命令中
: ║
: ║
: 長 長 次
: 孫 孫 孫
: 女 (我)
: 32 31 30歲
: 問題:
: 1. 父離世以後,沒有留下現金,留下房屋土地總共價值140萬。且此房屋目前是母和長孫
: 居住。
: 長子寫信說,如果母要繼承,應該將長子應繼承之部分折現20萬給長子。
: 母和其他女兒不願意,長子就故意躲起來。
: 長子故意在母領取半俸的事情上和房屋土地繼承的辦理上拖延。
: 找藉口,說其他女兒沒有給他應該給的文件。
: 長孫要連絡長子,長子都故意不接電話,且長孫和母不知道長子實際的住所。
: 只知道長子全家和母住的很接近,騎機車大約五分鐘內。
: 1-1 如果長子故意拖延不辦理,請問長孫可以帶母去辦理公同共有嗎??
: 1-2 公同共有只有母的簽名印章,沒有其他繼承人的簽名或是印章是否可以辦理??
土地登記規則119:
申請繼承登記,除提出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文件外,並應
提出下列文件:
一、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二、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
三、繼承系統表。
四、遺產稅繳 (免) 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五、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繼承開始時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者,應檢附拋棄繼承
權有關文件;其向其他繼承人表示拋棄者,拋棄人應親自到場在拋
棄書內簽名。
(二) 繼承開始時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以後者,應檢附法院准予
備查之證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律或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前項第二款之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於部分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
公同共有時,未能會同之繼承人得以曾設籍於國內之戶籍謄本及敘明未能
檢附之理由書代之。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第一項第三款之繼承系統表,由申請人依民法有關規定自行訂定,註明如
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簽名。
因法院確定判決申請繼承登記者,得不提出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
款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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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
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
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
。
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所以是可以一人登記為公同共有的 沒有其他的人簽章無所謂
: 1-3 長子被銀行聲請支付命令,辦理公同共有產權有1/7會不會有被銀行查扣房屋
: ,造成老母親沒有地方住。
不會 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 無法查封
: 2. 父臨終和告別式的時候,長子在眾人面前承諾會好好照顧母親。
: 且子女們協議讓祖母申請外籍看護,好讓照顧祖母的長孫可以外出工作。
: 在外籍看護還沒有申請好前,長子夫妻承諾會先照顧祖母起居作息。
: 長孫接受完職業訓練後找工作,並且在2010年12月20日準備上班
: 並且告知長子夫婦準備上班之情事
: 沒想到長子夫婦於2010年12月17日開始拒絕照顧母,且故意失去聯絡,掛斷電話。
: 長孫因此被迫辭去工作,因為母沒人照顧。
: 又
: 2011年1月1日子女全部一起協商,長子和長女罵長孫不外出工作是狗,不要臉。
: 且又協議
: 要求長孫外出工作,並且長子夫婦負責找外籍看護,並且在外籍看護來之前照顧祖母。
: 然而
: 長子又再度食言並且拒絕連絡,導致長孫又必須辭去2011年2月1日準備上班的工作。
: 長孫想找長子出來協商,但是長子故意避不見面,長孫只好採取法律途徑。
: 2-1 勉強長子照顧似乎不可行,但是長孫因為照顧母,失去工作機會。
: 且開銷上需要人支持。
: 請問長孫是否協助母向子女要求撫養義務?
可以
: 2-2 每個子女一個月給母3000元(五女除外),作為長孫和母的開銷是否合理?
: 長孫和母的開銷3000x5子女撫養+10000祖母半俸=25000/月
合不合理自己感覺阿
不爽的話依民1120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
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 2-3 撫養義務要如何聲請?
向法院起訴 以母的名義 民法1114 1115 1117
: 2-4 長孫女稅務撫養扣抵都用母的名義,是不是也因此有撫養義務
這兩個無關
: 2-5 長孫是否可以跟長子要求損害賠償。
why? 履行扶養義務不算損害 也不是無因管理 也沒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 3. 父臨終之時,長子不斷指則長孫"謀財害命"。長孫已經警告長子不可以再說這種話。
: 然而長子見到一次長孫就罵,並且背後不斷製造謠言導致家庭失和。
: 推斷原因應該是對於父遺產的處理不滿。
: 長子聲稱長孫沒有醫護人員執照,因此不能夠在家中幫父換藥(一天兩次,每次一
: 小時),且不能夠在家中幫母注射胰島素。
: 並且像高雄地檢署對長子提告。
: 最後長孫不堪其擾,將長子罵長孫的"謀財害命"錄音下來。
: 長孫因此必須長期服用抗憂鬱藥物、降血壓藥物、助眠藥物才能維持作息
: 長子明知道長孫患有憂鬱症卻故意用言語暴力和造謠傷害長孫。
: 3-1 對於長子屢次不實且傷人之言論,長孫是不是可以告長子毀謗。
可以
: 3-2 如果毀謗成立,錄音下來"謀財害命!!謀財害命!!"共八個字
: 求償八萬是否合理?
自己感覺
: 3-3 長孫照顧父母,協助父換藥清潔傷口,協助母施打胰島素。
: 皆按照醫師囑咐執行,沒有醫護執照是否違法?
: 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需要各位的建議。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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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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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21
1F:推 Obasun:多謝回答! 01/27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