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se7 (萬事由天莫苦求)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想請問有關工作合約的問題
時間Mon Jan 24 00:10:42 2011
事實經過:明天要和外商公司簽約,因為上司是大陸人(分公司在大陸)
合約是用英文寫的,雖然看了很多遍,但很怕會有吃虧的地方,
所以想請問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因為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對於合約的部分還是很不熟悉
希望在此版可以得到一些答覆,謝謝。
問題:1. 合約上寫自願或非自願離職,需要賠償公司金額,請問這部分合理嗎?
2. 合約上寫當我任職於公司時,不得兼職。那我另一邊的工作是留職停薪
這樣算兼職嗎?
3. 公司可以查到我之前的勞保是在那裡保的嗎?
4. 外商公司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會和我們的勞基法有衝突或牴觸的嗎?
如果有,是依照合約走,還是看勞基法規定?
以上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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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剛剛有位大大告訴我文章有問題
但是一直到被刪文的那一秒......我才看到問題出在哪裡= =(來不及了
因為最開始的文章是朋友用我的帳號直接發的......誰知道給我出這個包...
我也不知道我幹嘛淌這渾水~~~ㄒ口ㄒ
但是答應幫朋友問還是得再PO一次
幫她稍微整理一下問題,如果還有需要更改的地方還請指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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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20.166
1F:推 depravity:1.非自願都要賠 表示妳被解雇也要賠妳覺得咧 01/24 00:21
2F:→ depravity:4.若準據法是台灣法則適用勞基法 01/24 00:21
實在很不會用編輯......按E按個半天一直沒反應= =
感謝大大的回覆,這次應該沒有違反版規吧......我不想再打一次了
關於第一點,非自願要賠我當然覺得不合理
可是朋友很想過去,我怕她吃虧被騙,所以想幫她問問如果合約有這一點
,難道沒有其他法律可以保障嗎?
例如什麼法律大於什麼法(專業術語不太懂= ="
難道若想上班只能乖乖簽了......?
另外,要怎麼知道準據法為哪國法?要問公司嗎?還是再簽約時要特別註明上去?
因為合約是朋友MAIL給我,我再請室友幫我看的......
我們都不懂這方面的東西,更不用說英文合約我連摸都沒摸過= =
所以希望有好心人能幫忙,謝謝喔!
※ 編輯: esse7 來自: 220.142.120.166 (01/24 00:35)
※ 編輯: esse7 來自: 220.142.120.166 (01/24 01:53)
3F:推 depravity:妳的重點應該是 妳明天能不簽嗎 不能 多說無益啊 01/24 02:10
4F:→ depravity:不如享受無知的幸福 然後祈禱不出事 = = 01/24 02:11
5F:→ depravity:工作這種東西現實的是法律很可能沒用 因為填飽肚子重要 01/24 02:12
能不簽啊^___^因為不是我要簽......
只是朋友很煩惱,所以想幫忙解決問題
至於填飽肚子,她現在有"很穩定、收入頗高"的工作
反而是幫她問問題的人才是那個需要填飽肚子的人= ="
只是人有時候太多選擇反而會自尋煩惱......
我自己光忙找房子搬家都分身乏術了,但答應幫忙的事情,若能幫上忙也是好事。
法律這方面要自己找答案真的很費時,也不知從何找起,所以只好上來問
反正有試過總比都不問好~至少盡力了= ="
※ 編輯: esse7 來自: 220.142.120.166 (01/24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