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se7 (万事由天莫苦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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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想请问有关工作合约的问题
时间Mon Jan 24 00:10:42 2011
事实经过:明天要和外商公司签约,因为上司是大陆人(分公司在大陆)
合约是用英文写的,虽然看了很多遍,但很怕会有吃亏的地方,
所以想请问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因为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对於合约的部分还是很不熟悉
希望在此版可以得到一些答覆,谢谢。
问题:1. 合约上写自愿或非自愿离职,需要赔偿公司金额,请问这部分合理吗?
2. 合约上写当我任职於公司时,不得兼职。那我另一边的工作是留职停薪
这样算兼职吗?
3. 公司可以查到我之前的劳保是在那里保的吗?
4. 外商公司有没有什麽特别的规定会和我们的劳基法有冲突或抵触的吗?
如果有,是依照合约走,还是看劳基法规定?
以上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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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刚刚有位大大告诉我文章有问题
但是一直到被删文的那一秒......我才看到问题出在哪里= =(来不及了
因为最开始的文章是朋友用我的帐号直接发的......谁知道给我出这个包...
我也不知道我干嘛淌这浑水~~~ㄒ口ㄒ
但是答应帮朋友问还是得再PO一次
帮她稍微整理一下问题,如果还有需要更改的地方还请指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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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120.166
1F:推 depravity:1.非自愿都要赔 表示你被解雇也要赔你觉得咧 01/24 00:21
2F:→ depravity:4.若准据法是台湾法则适用劳基法 01/24 00:21
实在很不会用编辑......按E按个半天一直没反应= =
感谢大大的回覆,这次应该没有违反版规吧......我不想再打一次了
关於第一点,非自愿要赔我当然觉得不合理
可是朋友很想过去,我怕她吃亏被骗,所以想帮她问问如果合约有这一点
,难道没有其他法律可以保障吗?
例如什麽法律大於什麽法(专业术语不太懂= ="
难道若想上班只能乖乖签了......?
另外,要怎麽知道准据法为哪国法?要问公司吗?还是再签约时要特别注明上去?
因为合约是朋友MAIL给我,我再请室友帮我看的......
我们都不懂这方面的东西,更不用说英文合约我连摸都没摸过= =
所以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忙,谢谢喔!
※ 编辑: esse7 来自: 220.142.120.166 (01/24 00:35)
※ 编辑: esse7 来自: 220.142.120.166 (01/24 01:53)
3F:推 depravity:你的重点应该是 你明天能不签吗 不能 多说无益啊 01/24 02:10
4F:→ depravity:不如享受无知的幸福 然後祈祷不出事 = = 01/24 02:11
5F:→ depravity:工作这种东西现实的是法律很可能没用 因为填饱肚子重要 01/24 02:12
能不签啊^___^因为不是我要签......
只是朋友很烦恼,所以想帮忙解决问题
至於填饱肚子,她现在有"很稳定、收入颇高"的工作
反而是帮她问问题的人才是那个需要填饱肚子的人= ="
只是人有时候太多选择反而会自寻烦恼......
我自己光忙找房子搬家都分身乏术了,但答应帮忙的事情,若能帮上忙也是好事。
法律这方面要自己找答案真的很费时,也不知从何找起,所以只好上来问
反正有试过总比都不问好~至少尽力了= ="
※ 编辑: esse7 来自: 220.142.120.166 (01/24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