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mygodha (肥滴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妨礙名譽
時間Sat Jan 22 22:02:49 2011
事實經過:
之前我們社團裡面有一位問題人物
除了學習態度不佳外 也曾經對我們社團內的女生毛手毛腳過
所以決定把他踢出社團
有一次大家集中開會 我們其中三個幹部把他帶到外面
說決定要他退出社團
在跟他爭論的過程中
有跟他講到他對女生''上下其手''
他的確是有對某位女生毛手毛腳過
不過我們當初踢除他的時候 誤以為他是對另一位女生亂來 所以有搞錯
之後有想要更正 甚至請女生作證 不過怕那女生又要不愉快一次
所以就沒去改正 放到現在
問題:
想問 ''上下其手''構成妨礙名譽嗎?
另外就是我們說的''某''女生說錯了 這樣會有問題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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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4.221
1F:推 ilovewwf:有證人就不算妨礙阿 如果不是事實才會構成妨礙阿 01/23 00:36
2F:→ john0227:設A女有 B女沒有 我覺得有妨礙名譽 因為他只對A女沒對B女 01/23 02:10
3F:→ john0227:對這問題人物來說 有可能會傳成AB女都被他騷擾過 01/23 02:13
4F:→ ohmygodha:恩目前就算是這樣 不過幹部說他對某女時 是當著他的面 01/23 16:59
5F:→ ohmygodha:說的 旁邊沒有人 其他人會知道我們說錯 是他自己說的 01/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