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mygodha (肥滴滴)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妨碍名誉
时间Sat Jan 22 22:02:49 2011
事实经过:
之前我们社团里面有一位问题人物
除了学习态度不佳外 也曾经对我们社团内的女生毛手毛脚过
所以决定把他踢出社团
有一次大家集中开会 我们其中三个干部把他带到外面
说决定要他退出社团
在跟他争论的过程中
有跟他讲到他对女生''上下其手''
他的确是有对某位女生毛手毛脚过
不过我们当初踢除他的时候 误以为他是对另一位女生乱来 所以有搞错
之後有想要更正 甚至请女生作证 不过怕那女生又要不愉快一次
所以就没去改正 放到现在
问题:
想问 ''上下其手''构成妨碍名誉吗?
另外就是我们说的''某''女生说错了 这样会有问题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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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34.221
1F:推 ilovewwf:有证人就不算妨碍阿 如果不是事实才会构成妨碍阿 01/23 00:36
2F:→ john0227:设A女有 B女没有 我觉得有妨碍名誉 因为他只对A女没对B女 01/23 02:10
3F:→ john0227:对这问题人物来说 有可能会传成AB女都被他骚扰过 01/23 02:13
4F:→ ohmygodha:恩目前就算是这样 不过干部说他对某女时 是当着他的面 01/23 16:59
5F:→ ohmygodha:说的 旁边没有人 其他人会知道我们说错 是他自己说的 01/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