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5207979p (明日的今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國道三號車禍
時間Sun Jan 16 02:11:35 2011
: ※ 引述《q5207979p (明日的今天)》之銘言:
: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 民國97年 11月5日下午1:50分
:
: :
: : 我爸當時翻車後馬上作筆錄.我當時也有趕到現場.我爸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 想說直接做筆錄.可是他做筆錄卻強調他直直的開.警察卻大聲的跟他說:直直
: : 的為甚麼他會撞到你.(很大聲) 一直強調我爸有變換車道... 他有恐嚇的意味
: : 我爸當下翻車.意識已經有點不清楚.就跟他說有慢慢過去...(別跟我說為什麼
: : 意識不清還做)我爸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他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
: : 再來我爸有老花眼...我爸有講說他看不到寫甚麼.警察卻說要念給我爸聽.
: : 誰知道他念的跟上面寫的有一樣嗎???我很困惱...
: : 是否要回去找那警察說? 請問那那位"警察"這樣問筆錄是正確的嗎?
: : 他很大聲的問我爸喔?你沒轉彎他來撞你?重複...
: : 何況筆錄我爸也沒看到..他說要念給我爸聽(不是我爸要求的)就要我爸簽了
: : ps:人第一次遇到...真的沒有想那麼多...
: : 今天開調解...保險公司要我們全賠...請問重新鑑定他的行程是怎樣?
: : 重做筆錄嗎???我相信現在講求的是證據...但初步車禍研判表.不也只是看當時
: : 筆錄嗎?那他重新鑑定呢???根據呢?
: : 我爸說他有看到地上有煞車痕...可是現場分析好像也沒有???
: : 該怎麼辦呢??
: : 對方說他有受傷?新車的安全氣囊應該都會發揮功用吧?
: : 謝謝大家看完~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重新申請的鑑定也出來了
: 為何判決還是一樣?
: 針對我提出的疑問:
: 1.車子第一撞擊點並非車頭,而為車身.
: (警察現場圖下面寫的經過是寫對方的車撞到我方的車頭)
: 2.現場並非直直的線...
: 鑑定報告上也沒有特別講明...
: 個人觀點:
: 我覺得當天去的鑑定委員.........
: 不是應該要有軟體模擬嗎???
: 還可以覆議到省的,需要覆議嗎??
: 當初以為會跟警方初步鑑定的不一樣..
: 可是出來的卻差不多...
: 不是從後面撞擊的...
: 兩台車擦撞...可能是一方負全責嗎???
:
已經和對方和解了,錢也付了(當初去對方的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
可是上禮拜保險公司還是跟我們求償車子的維修費
所以當初的調解的人說的和解了(包含車子維修的錢)保險公司就不會再找我們了?
這是保險所說的代位求償...
只是覺得當初幫我們調解的委員莊笑委...
還跟我們說 和解了只剩保險公司和對方的事情...
當初和解時我有錄音...
保險公司我看是賠定了...
我可以有甚麼機會訴求法律行動來對那個調解的人和對方嗎???
謝謝各位版大(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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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03.39
1F:推 depravity:代位表示代替對方要沒要的 所以你可以主張扣除給對方的 01/16 02:22
2F:→ depravity:就是同一筆損害不用賠兩次保險公司只能跟妳要對方沒要的 01/16 02:23
3F:→ q5207979p:可是和對方和解時和解金額包括修車的錢了. 01/16 08:56
4F:→ q5207979p:調解委員會的主委也有清楚的跟我們說這和解後 01/16 08:57
5F:→ q5207979p:剩下的只有女生跟保險公司的事情(我們刑事跟民事一起和) 01/16 08:58
6F:→ q5207979p:不在關我們的事情了 01/16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