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avsky (壞柏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請問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第四條
時間Thu Jan 13 22:46:48 2011
事實經過:
第 4 條
意圖營利,不按法定比率兌換各種幣券者,處所得利益十倍以下罰金。
以兌換幣券為業,所取兌換手續費,超過幣額百分之一者,亦同。
問題:
請教「法定比率」所指為何?
因為在飯店櫃台當班也有接觸到兌換貨幣,大家都知道飯店兌換率很差,怕不小心
觸犯該條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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