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avsky (坏柏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请问妨害国币惩治条例 第四条
时间Thu Jan 13 22:46:48 2011
事实经过:
第 4 条
意图营利,不按法定比率兑换各种币券者,处所得利益十倍以下罚金。
以兑换币券为业,所取兑换手续费,超过币额百分之一者,亦同。
问题:
请教「法定比率」所指为何?
因为在饭店柜台当班也有接触到兑换货币,大家都知道饭店兑换率很差,怕不小心
触犯该条文。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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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2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