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i609 (珽)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土地已辦理共同公有.明日要去調委處理分割.一些問題請教
時間Wed Jan 12 21:51:42 2011
事實經過:
幾年前外公過世有留下2筆土地.土地上均有建物.在外公過世後.已有先辦理共
同公有繼承人有3個舅舅加上我母親.其中大舅想要完全繼承2筆土地與房子.另外另外兩
位舅舅基於"兄弟別為了財產爭吵"而同意完全給大舅繼承.我家跟大舅也因為大舅見
錢眼開的習慣而非常不愉快.其實我們對那土地跟房子沒興趣.只要大舅把之前跟我們
1.借的錢(口頭上借)歸還2.繼承後會讓兩位舅舅繼續住在那房子除非他們自願離開.
(兩位舅舅都是羅漢腳所以我們擔心如果被敢出去會沒地方住)我們就不參與分割(放
棄繼承)今天臨時被通知明天要去調委.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問題:
1.如果調解雙方達成共識.是不是我母親簽"放棄繼承"就可以了?
2.上面2個條件是不是就順便寫在放棄繼承裡?
3.如以上2個條件對方同意.第2個條件未來在法律上有效力麻?
4.我母親放棄繼承以後.對方要繼承大概要負擔哪些費用?
5.那些費用是否就直接認定與我們無關?還是需要加註在放棄繼承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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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95.123
1F:→ mrschiu:如果只是針對這兩筆土地.. 應該算是協議繼承.. 01/13 00:00
2F:→ mrschiu:你辦放棄繼承就是所有包含其他東西都不要了.. 01/13 00:00
3F:→ mrschiu:如果對方不是值得你信任的人..怕等你放棄完就裝死不給錢 01/13 00:01
4F:→ mrschiu:建議去土地所在地的法院把你講得這項協議作一個公證.. 01/13 00:02
5F:→ mrschiu:用這個公證過的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01/13 00:03
6F:→ mrschiu:如果你不怕你放棄完他裝死不給錢..在地政櫃台親自辦理就可 01/13 00:04
7F:→ mrschiu:等名字都是他的以後..就和你家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01/13 00:04
8F:→ mrschiu:至於他要不要給你錢.. 到時你拿得出有約束力的證據嗎? 01/13 00:05
9F:→ vicki609:謝謝M大.所有遺產就只有這兩筆土地.錢的部份會等他拿到 01/13 00:28
10F:→ vicki609:我們手上才會在放棄書上簽名 01/13 00:31
11F:→ yuusnow:......這哪招? 你媽都已經因繼承而公同共有那土地跟房子 01/13 12:40
12F:→ yuusnow:你也說外公是幾年前就過世了,現在哪來的放棄繼承 01/13 12:40
13F:→ yuusnow:你媽已經繼承了,不能放棄,現在要簽的是"分割協議書" 01/13 12:41
14F:→ yuusnow:因土地房子繼承需要繳納登記規費,而繼承發生後6個月未辦 01/13 12:42
15F:→ yuusnow:繼承登記就開始罰錢,每個月罰一倍,至多罰20倍 01/13 12:42
16F:→ yuusnow:為了避免因繼承方式無法取得所有繼承人共識而無法辦分割 01/13 12:43
17F:→ yuusnow: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印鑑證明),而致無法登記被罰錢 01/13 12:44
18F:→ yuusnow:因此先辦公同共有(無需印鑑證明,任一繼承人辦理即可), 01/13 12:45
19F:→ yuusnow:先將登記完成,以免被罰,待以後取得共識後再行分割 01/13 12:46
20F:→ yuusnow:也因此公同共有上並無持分,因為將來如何分尚未知 01/13 12:47
21F:→ yuusnow:你媽就等到拿到潛在拿印鑑證明出來辦理分割登記就好 01/13 12:48
22F:→ ilanese:我最討厭搞公同共有這招了,麻煩死了。要嘛就直接上法院打 01/15 10:43
23F:→ ilanese:繼承訴訟(通常沒遺囑的話,就是依民法應繼分來分配),省 01/15 10:44
24F:→ ilanese:下一堆麻煩的事情。 01/15 10:44
25F:→ ilanese:如果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還不是得再分割一下,而且期間的 01/15 10:45
26F:→ ilanese:地價稅及房屋稅還不清不楚的。 01/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