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inout (day in day ou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請教這樣簡訊恐嚇罪的成立
時間Mon Dec 27 18:04:38 2010
事實經過:
抱歉多補一個第1封簡訊之前的第0封簡訊內容
0. 我再說一次,如果你不夠勇敢,你所珍愛的人事物就會瞬間毀滅,
信不信由你
1. 給我XXX的電話,不然你的家人等下就會出事情
2. 怎麼樣,你是不是很害怕,還有你的姊姊,哥哥
為了他們好,你自己看著辦,救護車還舒服吧,
XXX還活著嗎?
3.怕死嗎,來我家找我,持刀你自己看著辦 (我不懂他是說誰持刀)
問題:
剛看了一下法條,還是不是很清楚
網路上說本最為結果犯? 感覺似乎沒辦法成立
但畢竟我不是很懂法律
想請教這樣的簡訊內容,有夠成恐嚇罪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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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66.98
1F:→ hsinyeh:00000 12/27 19:44
2F:→ ChrisBear:no 12/27 20:20
3F:→ miela:真的假的...這麼可怕還不算喔 12/27 20:24
4F:推 roder:恐嚇沒這麼簡單成立 12/27 21:05
5F:推 griswold:樓上這麼肯定? 實務上不見得不會構成 12/27 22:51
謝謝你們熱心地回答,在下很感動,謝謝
※ 編輯: dayinout 來自: 58.114.66.98 (12/27 22:56)
6F:→ BrightKiller:很難講 要看你整體事實 如果你有更直接的證據 例如對 12/28 00:28
7F:→ BrightKiller:話的直接錄音 或是有其他行為影響法官心證 很有機會 12/28 00:29
8F:→ ChrisBear:實務重點在於被害人有沒有心生恐懼 文中又沒說被害人 12/28 02:34
9F:→ ChrisBear:感受到很害怕 當然就回答沒有 不然我刑法老師會殺我 12/28 02:35
10F:→ dayinout:我想將心比心,沒有人會不恐懼自己家人受到傷害的 12/28 06:28
11F:→ dayinout:只是我認為沒必要將我的恐懼寫出來讓大家知道 12/28 06:30
12F:→ dayinout:此外我沒批評的意思 再次感謝C大與B大的回答 12/28 07:54
13F:推 depravity:如果你讓人認為妳不怕 那對妳都不會有恐嚇成立 12/2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