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inout (day in day ou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请教这样简讯恐吓罪的成立
时间Mon Dec 27 18:04:38 2010
事实经过:
抱歉多补一个第1封简讯之前的第0封简讯内容
0. 我再说一次,如果你不够勇敢,你所珍爱的人事物就会瞬间毁灭,
信不信由你
1. 给我XXX的电话,不然你的家人等下就会出事情
2. 怎麽样,你是不是很害怕,还有你的姊姊,哥哥
为了他们好,你自己看着办,救护车还舒服吧,
XXX还活着吗?
3.怕死吗,来我家找我,持刀你自己看着办 (我不懂他是说谁持刀)
问题:
刚看了一下法条,还是不是很清楚
网路上说本最为结果犯? 感觉似乎没办法成立
但毕竟我不是很懂法律
想请教这样的简讯内容,有够成恐吓罪吗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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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66.98
1F:→ hsinyeh:00000 12/27 19:44
2F:→ ChrisBear:no 12/27 20:20
3F:→ miela:真的假的...这麽可怕还不算喔 12/27 20:24
4F:推 roder:恐吓没这麽简单成立 12/27 21:05
5F:推 griswold:楼上这麽肯定? 实务上不见得不会构成 12/27 22:51
谢谢你们热心地回答,在下很感动,谢谢
※ 编辑: dayinout 来自: 58.114.66.98 (12/27 22:56)
6F:→ BrightKiller:很难讲 要看你整体事实 如果你有更直接的证据 例如对 12/28 00:28
7F:→ BrightKiller:话的直接录音 或是有其他行为影响法官心证 很有机会 12/28 00:29
8F:→ ChrisBear:实务重点在於被害人有没有心生恐惧 文中又没说被害人 12/28 02:34
9F:→ ChrisBear:感受到很害怕 当然就回答没有 不然我刑法老师会杀我 12/28 02:35
10F:→ dayinout:我想将心比心,没有人会不恐惧自己家人受到伤害的 12/28 06:28
11F:→ dayinout:只是我认为没必要将我的恐惧写出来让大家知道 12/28 06:30
12F:→ dayinout:此外我没批评的意思 再次感谢C大与B大的回答 12/28 07:54
13F:推 depravity:如果你让人认为你不怕 那对你都不会有恐吓成立 12/2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