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522 (╮(╯_╰)╭)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租房子衍生問題 請教一下
時間Sat Dec 25 23:51:26 2010
事實經過:
最近有一個親戚(A)的土地被陌生人(甲)侵占堆置雜物,原本只希望甲將雜物遷離
即不加以計較,不料甲拿出契約書說這土地是另一個親戚(乙)出租給他。經詢問乙後,乙
坦承該土地有部分並非他所持有。
問題:
所有權人應該是我親戚A,但是甲在誤以為乙有該土地之所有權的前提下與乙(乙一開始也
以為擁有所有權)簽約承租,事後才發現並非如此,請問簽署之承租契約是否有效?
另,若A經與甲約定一定期限搬離該地,但甲未遷離,A可以主張何種權利要甲立即搬離
或是可以上法院提告(刑法第320條第二項?或是第335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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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33.211
1F:推 hoboks:甲應該沒有刑事責任 乙才有可能會有 12/25 23:59
2F:→ hoboks:去民事法院起訴 清理並歸還土地 12/26 00:00
3F:推 griswold:應該沒有竊佔或侵占的問題 可依民767請求騰空遷讓返還 12/26 02:29
4F:推 hoboks:乙若明知自己非所有權人 還以所有權人自居 這樣不會有刑事 12/26 09:16
5F:→ hoboks:責任? 12/26 09:16
6F:推 tks9527:從文中推測乙應該是持有部份土地所有權,而非完全沒有。 12/26 10:27
7F:→ scott2009:共有土地要看有無分管協議,刑事比較難以追究 12/26 10:42
8F:推 hoboks:竊占他人的應有部分 還是會有問題的吧 12/26 23:58
9F:→ hoboks:更何況此例可能還不是共有的情況 12/26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