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047 (湯仔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於住宅社區內設立宗教機構的合法性?
時間Fri Dec 3 12:58:53 2010
事實經過:
最近 社區的管理委員會 有發一張詢問所有住戶關於教會進駐的調查單
因為我們社區 有一棟公共使用的 社區生活館
其中的一個樓層一直沒有在使用
後來有教會 組織 跟我們的管委會接洽 ,預計想租用該樓層 10 年
不過我們的管委會 其實也不缺錢
住戶80%以上都有在正常繳管理費(沒繳錢的會被管委會告法院,要求催繳)
據管委會說,只是想再作一個開源、或對社區有一些貢獻的事…
我們的社區是屬於開放型社區,他戶大約有300戶以上
不過入口都有警衛人員在管制車輛。
而我自已比較擔心的是出入分子會變得覆雜的問題…
問題:
請教一下各位先進,宗教團體機構入駐 住宅社區 有相關的法源規定
或限制嗎?因為我想投反對票,若有一些較有力的法源依據也許會比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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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57.47
1F:→ alawyer:應該沒有限制~就是以表決結果論。 12/03 13:55
2F:→ enterpirse:沒有違法,記不記得以前有一棟住宅大樓的頂樓有宗教聚 12/03 15:40
3F:→ enterpirse:會(好像是印度),被居民認為出入份子複雜,告上法院, 12/03 15:41
4F:→ enterpirse:希望搬走,但是法院判居民敗訴,我記得理由是頂樓的空 12/03 15:41
5F:→ enterpirse:間運用就是所有權人的權利之類,但是在法律上,並未產 12/03 15:42
6F:→ enterpirse:生侵害,故無法認為宗教聚會違法,請強者補充吧 12/03 15:43
7F:→ mrschiu:租用公共空間10年這點就不太聰明了.. 這十年間住戶無權 12/04 06:51
8F:→ mrschiu:使用這個空間..那買這個社區的人有些吃虧歐.. 12/04 06:52
9F:→ mrschiu:花大錢買了公設的坪數是為了便宜租給教會嗎? 如果不是.. 12/04 06:53
10F:→ mrschiu:那所有權人就可以就出租的方式作討論.. 12/04 06:54
11F:→ mrschiu:一般來說..社區的公共空間都是使用前一段時間登記.. 12/04 06:54
12F:→ mrschiu:以住戶公平使用為原則.. 否則怎麼叫作公共空間? 12/04 06:55
13F:→ mrschiu:那層樓一直沒有使用.. 並不代表便宜租十年出去是為一解.. 12/04 06:56
14F:→ mrschiu:例如: 改裝成旅館應該可以賺更多錢... 12/04 06:57
15F:→ mrschiu:此外.. 居民接受那層樓辦喪事嗎? 如果信別的教在那邊辦 12/04 07:32
16F:→ mrschiu:會不會互相干擾? 12/04 07:32
17F:→ mrschiu:教會的收入是所謂的香油錢.. 教徒捐的.. 如果大戶是住戶 12/04 08:31
18F:→ mrschiu:很難不會有出錢是大爺進而影響社區運作的情況.. 因為 12/04 08:32
19F:→ mrschiu:大戶捐錢給教會..教會付錢給社區..社區收了錢用在社區內 12/04 08:32
20F:→ mrschiu:這種"消費"和奉獻的金錢關係和其他的行業不盡相同.. 12/04 08:34
21F:→ mrschiu:住戶能多考慮/討論比較好..尤其是十年的租約.. 12/04 08:35
22F:→ pen047:感謝各位先進的指導。有機會在開社區會議時我會提出,謝謝 12/07 16:53
23F:推 hotwingking:我的看法是 管委會雖依法可代住戶決定如何管理 惟此管 12/07 21:59
24F:→ hotwingking:理權限 是否可包括為出租使用權行為? 如此似與公寓大 12/07 21:59
25F:→ hotwingking:廈管理法意旨不符 授權管理 似與授權與他人訂定租賃契 12/07 22:00
26F:→ hotwingking:約不同 並不在授權範圍內 我認為關於此部份是無權代理 12/0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