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機率問題
時間Sun Nov 28 02:27:11 2010
事實經過:
被告一共有A、B、C、D等之行為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但A為20%、B為70%、C為40%、D為5%之成立機率
問題:
一
如果原告主張成立A、B、C亦主張機率較少之言論D提告
不知道主張D會不會影響到B在檢察官那起訴與否、法官判決?
是否能舉證越多的可能犯罪事實,對原告越有利?
還是說得拋棄那些機率只有5%的言論D、只提告提告B、C?
二
同理,如果是外加其他罪責,例如只能有20%成立機會的乙罪
是否可能會影響到有40%成立機率的甲罪之判決、起訴與否?
原告是否應該無論成立機率在低,能舉證的都得盡量舉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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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38.47
※ 編輯: trausing 來自: 122.117.238.47 (11/28 02:27)
1F:→ iscu:這機率還真不知道怎麼算出來的 11/28 03:11
2F:推 depravity:是我會分批提告跟分散投資分散風險一樣一兩個月提一個XD 11/28 07:14
3F:→ trausing:是說,假設他有五個行為,分五批提告,這樣精神慰撫金 11/28 10:28
4F:→ trausing:可索賠得比較高嗎? 11/28 10:28
5F:推 ChrisBear:說難聽些機率不是重點 刑事訴訟比的是說故事給檢察官與 11/29 11:32
6F:→ ChrisBear:法官聽 誰能說服他官司就贏了 機率?買大樂透比較實際喔 11/29 11:32
7F:推 OAzenO:我想元波要問的是 會不會因為被告甲的無罪影響乙的判決? 11/29 21:40
8F:→ trausing:都想問。一個是分甲乙,一個是甲分ABCDE 11/2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