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1102 (台新快倒了,快逃命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房東要告我背信與傷害
時間Sat Nov 20 17:19:09 2010
事實經過:
有些部分可參考本板#17692
反正簡單來說,房東太太在九月告知我她要賣房子
根據我們之前的口頭約定,在一個月前提前告知
換言之,我十月底之前要搬走
而已預付的一個月押金也經同意抵扣十月租金
而因為房東太太的態度令我感覺很差,一下子說不收我十月電費,一下子又說要收
房東從大陸回來時,還特地問我:你真的要住到十月底嗎?
我心想:房租不是從押金扣,那當然表示可以住到月底啊,不是嗎
所以我反問:不能住到月底嗎?
房東面有難色,那我心裡不也有個底了嗎?
現在,10/16號我完全搬走,也交還了鑰匙
房東太太之前殺到我的新家,說是警察告訴她我的住址的
但是我跟房東的姐姐(因為租金是交給房東的姐姐)討論一些搬後的事情時
我聽到房東的姐姐說房東太太自己說她跟蹤我到新家
昨天房東殺到系辦去,弄得助教只好打到我南部家,由我哥代為轉達房東找我
說房東說我拿走了他的床墊和書桌
但事實上,書桌早在我一開始入住時就還他了,因為我自己有書桌
床墊和床在後來有壞掉,經討論結果,房東同意買新的床墊和床,由我去購買
但後來床的價格已經很貴了,而且考慮到個人衛生問題,我就沒有買床墊
我也跟房東講過了,但也可能這是兩三年前的事,誰也記不太清楚
房東要告我以上部分背信
另一個部分(傷害)
因為我在最後一天搬家時,我是在凌晨摸黑四點多搬走的
因為是靠我自己人力搬,氣象報告將會開始下雨,而舊家我又沒有放傘
我剩下電視這個不能淋到雨的東西和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
於是我在凌晨收拾好要搬走,結果在摸黑中不知道踢到什麼東西,
我自己也差點滑倒,我有試著用東西擦拭,但可能沒有辦法擦得很乾淨吧
眼看著要下雨了,我只剩最後這一趟,於是也匆忙的離開了
就在我搬完之後,就開始下大雨了
然後我事後在10/16將鑰匙歸還
結果房東太太說他在開門後跌倒,還怎樣怎樣之類的
房東現在要告我這個部分傷害
昨天溝通結果,房東堅持那時買的是床墊,但我明明就買的只有床,而且也告知過他了
房東也堅持一開始就有書桌...
然後房東太太跌倒的部分也要求我要負責
有另一個室友可以作證當時買的是床,且我的書桌的確是搬到另一間房間的那個
問題:
1. 請問房東所要告的背信與傷害可否成立?
2. 若要請該室友為我作證,因為考慮到房東太太都這麼糾纏我了,
所以我如果未告知室友而錄音此室友的證詞,是否有問題(例如無法成為證詞)?
又或者,再次聯繫該室友,再重錄一次?
3. 對於房東太太殺到我新家,房東太太打到我的系辦問我聯絡方式(助教未告知)
甚至房東殺到系辦,讓助教打到我南部家的這些行為舉動
但問題是,我都已經”畢業離校”了,他們如此造成助教的困擾
對我也會造成一些影響...畢竟我都離校了,也不會想因此而留下不良印象吧
房東還說他去報案時,由警察局局長親自接見他,查到我的新家地址的
(但上述的狀況是不可能的,警察沒有權限這麼做)
我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反擊呢?
加上房東太太..房東早在很早以前告知房東太太”有問題”,
我真的一度擔心我的人身安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請大家幫幫忙,小妹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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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34.28
※ 編輯: shadow1102 來自: 175.180.34.28 (11/20 17:21)
※ 編輯: shadow1102 來自: 175.180.34.28 (11/20 17:25)
1F:推 depravity:2.要"人"到場才算 11/20 20:29
2F:→ justfor48:應該不太需要擔心背信跟傷害的問題 房東也只有片面說詞 11/20 21:24
3F:→ justfor48:如果是請你購買的 請他提出單據或照片 11/20 21:25
4F:→ justfor48:跌倒部分我比較好奇受了什麼傷 更何況你有擦地板防止了 11/20 21:27
5F:→ justfor48:再不來就說 你也不知道為什麼是溼的 我搬走時明明沒事 11/20 21:28
6F:→ justfor48:房東也不能證明你有故意或過失 簡單來說他沒有證據 11/20 21:28
7F:→ justfor48:如果你才剛畢業不久 建議你可以找教官幫忙 功能強大 11/20 21:30
8F:→ justfor48:畢竟如果他接下來說他借放你房間的500萬現金哪去了 11/20 21:31
9F:→ justfor48:難道憑他片面之詞你就要環他500萬嗎? 11/20 21:31
10F:→ shadow1102:請問2為什麼一定要人到場才算?是怕我錄音有偏坦問題嗎? 11/20 21:33
11F:→ justfor48:有問題的房東太太我也遇過 精神官能症的 11/20 21:33
12F:→ justfor48:錄音可以造假 11/20 21:33
13F:→ shadow1102:可是我好像從來沒跟教官接觸過耶...醬也行嗎? 11/20 21:33
14F:→ justfor48:我軍訊免修 當時也是請教官來 11/20 21:34
15F:→ justfor48:因為後半年我跟我同學打麻將打到他快發瘋 11/20 21:34
16F:→ justfor48:退租時他堅持要多收清潔費八拉巴拉的 教官一來就不收了 11/20 21:35
17F:→ justfor48:我們學校的教官有在負責處理租屋問題 妳們應該也有 11/20 21:35
18F:→ shadow1102:"聽說"是房東太太滑倒,眼角受傷還縫了,但是根據住在 11/20 21:53
19F:→ shadow1102:附近的鄰居看到說,沒什麼嚴重啊,還活跳跳的啊 11/20 21:54
20F:→ shadow1102:房東的姐姐也說好像沒什麼事啊 11/20 21:54
21F:推 dondon0419:叫他舉證阿... 看他能拿出個甚麼雕 11/21 02:03
22F:→ Tatiyana:覺得原PO遇到的事好可怕喔,雖然看來房東的片面之詞沒用 11/21 08:20
23F:→ Tatiyana:但好奇這種"有問題"的人,都沒家人什麼出來阻止他亂來嗎 11/21 08:21
24F:→ Tatiyana:受理他案子的人會不會勸說他家人不要提告啊? 11/21 08:24
25F:→ Tatiyana:看來就明顯來亂的,增加人家的負擔啊! 11/21 08:25
26F:推 depravity:受理的人受理之時只有聽到一方說法要怎麼確定是來亂的?? 11/21 08:36
27F:→ Tatiyana:因為陳述的狀況就很混亂、不合邏輯,聽起來就不太對? 11/21 09:15
28F:推 vicliu:舉證責任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別太擔心! 11/21 09:16
29F:→ myrookie:TAT兄想得太簡單了.不知道"吃案"兩個字有多強大嗎? 11/21 13:28
30F:→ depravity:所以我常說"理論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XD 11/21 13:42
31F:→ shadow1102:根據房東"告誡"房東太太有問題,那我又怎麼跟她互動呢 11/21 13:53
32F:→ shadow1102:所以我是否就我知道的事實說明,如果真的他要告,就去告? 11/21 13:54
33F:→ shadow1102:那麼針對3,我有何方式可預防房東太太的傷害呢? 11/21 13:55
34F:→ shadow1102:因為我真的沒有以任何方式透露新家地址,所以當房東太太 11/21 13:56
35F:→ shadow1102:殺到新家時,我嚇到一整晚都沒闔眼;現在又醬搞,真OX耶 11/21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