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wa (天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長庚醫師兼任教授拿我的人頭報帳
時間Sun Nov 14 18:59:07 2010
事實經過:
一年前,學生爸爸(長庚醫生兼任副教授)跟我表示,他有研究計畫的經費,
希望可以拿我的人頭去報帳,來支付家教費用,
並願意多給我每個月家教費的6%,好讓我不要有報稅的問題,
我當時很猶豫,問他這合法與否,
他說是合法的叫我別擔心,還說連他家打掃的歐巴桑都是報帳的。
後來我答應了,他說把報帳的錢入到他戶頭,
他每個月看我家教費是多少,再領出來給我;
因為每個月好像要我簽名才能領錢,他說太麻煩問我願不願意讓他們幫我代簽,
我不好意思拒絕,所以也同意了。
結果變成我每個月也不知道他究竟幫我報帳多少錢?
問題:
最近家長把我辭職,卻沒提到關於報帳的部份,
我不知道我的人頭會被對方用到何時,不知道這樣我是否會有法律責任?
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找調查局或相關人員來處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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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24.135
1F:推 ameko34:標題好可怕喔 11/14 19:14
2F:→ hoboks:詐欺+偽造文書 理論你也有可能被當成幫助犯 11/14 22:14
3F:→ hoboks:要找調查官當然可以 11/14 22:14
4F:→ hotwingking:既然報帳不過你手 簽收也不過你手 該擔心的反而是對方 11/14 22:21
5F:→ hotwingking:對你來說 你只是單純領收家長你的家教費 錢怎麼來你管 11/14 22:22
6F:→ hotwingking:不著 也不用管 至於是否造成你損害 報稅時就知道了 11/14 22:23
7F:→ john0227:感覺從一開始原po也有違法了吧 畢竟原po也知道錢從那來 11/14 23:00
8F:推 hoboks:要用不知道報帳手段違法有點危險 如果被認定是沒有不法意識 11/14 23:15
9F:→ hoboks:會因為刑16條本文的規定 並無法阻卻故意 11/14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