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oePan (小伍)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離職罰款之事
時間Sat Nov 13 20:29:46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在某家仲介公司工作(未滿一星期)
但 這幾天做下來已經想離職了(原因很多)
但 小弟先前簽約的時候
有看到一條內容寫到未滿三個月會罰18000
以補嘗上課的的講師費...
問題:
1.我確實有上過公司兩天的課程內容 但 那是在簽約之前的事
所以從我簽約到現在完全沒有上過公司的任何課 除非店長教我做的事也算上課
不然這樣的罰款何理嗎?
2.學長們跟我說 公司不會對我怎樣 因為我完全是新人 什麼基本商業機密都不會
頂多把原先提供的公用物品還給他們 不要帶走 是不會有事的 這妥不妥?
3.當初的合約的內容小弟這裡並沒有留 因為對方公司沒有主動提供給我(自己也傻 沒要)
請問這有無違反什麼之類的規定?
4.若公司真要對我罰款 請問我該如何做?
PS:小弟初入社會 很傻 算一算會領到的薪資比我這幾天花的錢還多(目前第四天了)
請大大們協助小弟的問題 感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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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220.179
1F:推 depravity:3.沒有4.付錢.拒付或訴訟然後祈禱勝訴 11/13 20:39
2F:推 enterpirse:我覺得你認為簽約是在上課之後,要求違約金是否合理, 11/13 23:05
3F:→ enterpirse:我認為這要審視合約全文,並且判斷你的違約金與薪資是 11/13 23:06
4F:→ enterpirse:否成立對價關係,在我認為未滿三個月離職賠18000較其他 11/13 23:07
5F:→ enterpirse:定期合約一年內離職要賠幾萬元的條文尚屬溫和 11/13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