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idy (mmid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離職金抵稅問題
時間Thu Nov 11 16:47:45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在公司上班,為一年一聘,聘書規定
若在兩個月前提出離職賠一個月薪資
若再兩個月內提出離職則賠兩個月薪資
如今感到工作制度不健全及份量過重,決定離職,也已兩個月前提出離職
違約金的部份也決定認賠繳給公司
只是對於稅金方面有所疑慮
問題:
我已決定於11月底離職,薪水也將發至11月薪水
違約金的部份則要我另外繳納
我的疑問是違約金算是我的支出
那這部份支出 在年度報稅的時候是否可抵扣
公司方面的回應是不行 他們回覆我說 已問過稅捐處 不行抵稅
我無法抵稅的意思是否表示 公司也不必對這筆違約金繳稅呢
這筆錢說多不多 說少不少 只是覺得公司壓榨勞力已經很過分 想或多或少拿點錢回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80.147
1F:推 depravity:妳無法抵稅≠人家不用報稅妳去7-11也不能抵稅人家也要報 11/11 17:09
2F:→ depravity:覺得違約金太高請上法院依民252要求減低然後開始祈禱 11/11 17:10
3F:→ mmidy:違約金已經給了 只是想問所得稅可否抵繳, 謝謝 11/11 19:33
4F:推 depravity:不能 11/11 19:45
5F:→ mmidy:謝謝D大的回覆,瞭解了 11/11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