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idy (mmidy)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离职金抵税问题
时间Thu Nov 11 16:47:45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在公司上班,为一年一聘,聘书规定
若在两个月前提出离职赔一个月薪资
若再两个月内提出离职则赔两个月薪资
如今感到工作制度不健全及份量过重,决定离职,也已两个月前提出离职
违约金的部份也决定认赔缴给公司
只是对於税金方面有所疑虑
问题:
我已决定於11月底离职,薪水也将发至11月薪水
违约金的部份则要我另外缴纳
我的疑问是违约金算是我的支出
那这部份支出 在年度报税的时候是否可抵扣
公司方面的回应是不行 他们回覆我说 已问过税捐处 不行抵税
我无法抵税的意思是否表示 公司也不必对这笔违约金缴税呢
这笔钱说多不多 说少不少 只是觉得公司压榨劳力已经很过分 想或多或少拿点钱回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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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9.180.147
1F:推 depravity:你无法抵税≠人家不用报税你去7-11也不能抵税人家也要报 11/11 17:09
2F:→ depravity:觉得违约金太高请上法院依民252要求减低然後开始祈祷 11/11 17:10
3F:→ mmidy:违约金已经给了 只是想问所得税可否抵缴, 谢谢 11/11 19:33
4F:推 depravity:不能 11/11 19:45
5F:→ mmidy:谢谢D大的回覆,了解了 11/11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