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文章未經同意遭轉錄
時間Sun Nov 7 01:41:55 2010
事實經過:
BBS之文章未經同意遭對方整篇轉錄。
用途為嘲笑、侮辱之用。
問題:
一、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之行為?
我問以前民法老師說,轉錄者要自己打上出處才可以。
所以PPT上面的板名似乎不算自己打的? 所以構成侵權?
二、若是要請求賠償大概可請求多少?
三、已具公然侮辱之行為,是否可以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提出告訴?
四、版上推薦的著作權教科書是這本嗎?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5084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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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9
※ 編輯: trausing 來自: 59.127.20.9 (11/07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