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文章未经同意遭转录
时间Sun Nov 7 01:41:55 2010
事实经过:
BBS之文章未经同意遭对方整篇转录。
用途为嘲笑、侮辱之用。
问题:
一、是否构成侵害着作权之行为?
我问以前民法老师说,转录者要自己打上出处才可以。
所以PPT上面的板名似乎不算自己打的? 所以构成侵权?
二、若是要请求赔偿大概可请求多少?
三、已具公然侮辱之行为,是否可以刑事附带民事求偿提出告诉?
四、版上推荐的着作权教科书是这本吗?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5084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7.20.9
※ 编辑: trausing 来自: 59.127.20.9 (11/07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