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belay (關於陳綺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被迫簽下共同分擔債務的合約
時間Fri Nov 5 00:45:21 2010
事實經過:
家裡認識的某位阿姨因為作股票失敗,產生非常大筆的債務
為避免影響到他們的小孩,夫妻兩人便協議離婚
後來向某位債主借錢時,遭對方脅迫,強佔所有的地契
強迫前夫簽下共同分擔債務的契約。
問題:
想請問這樣子的合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因為是遭脅迫簽下的
又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另外地契可以用甚麼方法拿回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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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3.30
1F:推 hoboks:能證明被脅迫嘛? 能的話契約不成立 11/05 00:46
※ 編輯: maybelay 來自: 118.160.163.30 (11/05 00:48)
2F:→ maybelay:當初也沒有錄音,也沒有其他當事人在場 11/05 00:51
3F:→ iscu:依你的文章前後看起來應該是 不簽就不借 這樣不算脅迫喔 11/05 03:36
4F:推 ChrisBear:說真的地契沒什麼用 還是要以土地登記簿公告為主 11/05 03:57
5F:→ ChrisBear:雖然那本本表彰的也不一定是真實至少有善意保護存在 11/05 03:57
6F:→ yuusnow:債務跟小孩沒關係阿,話說是如何證明被脅迫? 11/05 09:39
7F:→ yuusnow:如果只是說不簽就不借,未必有脅迫...你要借錢沒點保證 11/05 09:40
8F:→ yuusnow:人家也不敢借錢呀 11/05 09:40
9F:→ depravity:說不簽就不借是完全沒脅迫吧 11/05 11:33
10F:→ depravity:不然所有保證人不都是被脅迫的 每家銀行都違法 XDDDD 11/0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