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vidia123 (濱崎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感謝] hoboks網友協助 林田國際一案不起訴處份
時間Sun Oct 31 02:15:34 2010
事實經過:
http://nvidia123.pixnet.net/blog/post/21412371/2
相關內容都已經寫在部落格內
10/31 其實上週已經收到板橋地院的不起訴處分
非常高興法律還我清白
也讓這邊文章也能夠繼續存活
或許我幫了誰我也不知道
不過倒是受了不少人的幫忙
尤其是PttLifeLaw法律扶助版的hoboks (stop號:) 他花了時間閱讀我的事情
也幫我寫了狀紙^^ 也感謝其他網友的熱心幫忙
最後第二次開庭後 我又給檢察官兩次相關事證
整個案子才圓滿落幕
很多人都說我很傻 幫不認識的人做三小
還讓自己惹上官司
或許就是一種正義或是熱心吧
在這邊還是要跟曾經幫助過我的朋友致上萬分的謝意 感謝再感謝!!
感謝各位幫 小弟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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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03.68
1F:推 hoboks:恭喜啦:) 10/31 02:21
2F:推 hoboks:真想看看你的不起訴書裡面寫甚麼 我看到有提到言論自由的 10/31 02:23
3F:→ hoboks:部分耶 打壓別人言論自由的人真的很過分 10/31 02:24
4F:→ nvidia123:好 有空我在掃描整份不起訴書給你看看^^ 10/31 02:33
5F:推 scott2009:恭喜,但仍然要等七天之對造是否向高檢署提出再議 10/31 08:10
6F:推 giliguala:感謝熱心的hoboks! 10/31 09:40
7F:推 Theme:不起訴處分是板橋地檢署做成的,跟板橋地院無關 10/31 10:56
8F:推 tks9527:h兄立了很好的榜樣,感謝。 10/31 13:33
9F:推 ForwardSpace:我也想看一下 以後學著自己寫 10/31 17:44
10F:推 darimgh:推 h大是蠻不賴的一個法律人哪~~^^ 10/31 20:51
11F:推 hoboks:科科 我都只有幫言論自由被侵害的官司而已 其他部分我比較 10/31 22:25
12F:→ hoboks:不熟 要靠版眾多多幫忙啦 10/31 22:25
13F:推 john0227:恭喜 看了一下網誌似乎是要從下往上讀 可否排成上往下? 11/01 01:51
14F:推 chile:h大真的很捍衛言論自由 that's cool 11/01 14:09
15F:推 moocow:cool! 11/01 19:25
16F:推 star1277:恭喜 11/01 22:28
17F:推 ganbaday:鳩甘心~ 11/06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