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leidle (格物致知 溫故知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被脅迫之下簽署自願離職單
時間Sat Oct 30 12:58:30 2010
原po的工作態度實在讓人不能認同
但是如果站在原po的立場
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津貼
有些政府補助的事項會請你出具非自願離職的證明
換句話說
自願離職跟不自願離職
不適任單存檔與資遣費+津貼(依原po年資而有所不同)
如何取捨就看原po的智慧
※ 引述《bluesad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onbAXI ]
: 作者: bluesad ()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被脅迫之下簽署自願離職單
: 時間: Sat Oct 30 02:58:14 2010
: 如題
: 我在醫院擔任研究助理
: 規定是 每人每星期要收案2個 1個月需達8個
: 但這並沒有明列在我的合約裡面
: 我這三個月收案量不足 有被約談2次
: 規定我限期改善
: 研究的個案是我們去醫院篩病房或是跟診來的
: 我想有做過類似的研究的人就會知道
: 即使你打著某某醫院某某大咖醫師的研究助理的名義
: 去和一些醫院或醫師做聯繫
: 你也沒辦法保證他們合作的積極度為何
: 在他們眼裡研究助理說的話比不上醫師直接和他們做溝通
: 昨天我被要求若是在11月中無法完成8個案 即必須要自願離職
: 當場我沒有簽名 我說我要再考慮看看
: 今天所謂的督導(其實也只是計劃主持人以前的研究助理 現在是某大學教授)
: 直接來找我面談 態度非常不友善
: 這個會談都有錄音(她自己錄的)
: 總之她半脅迫要我簽自願離職單
: 我知道勞基法有規定不能因業績無法達成而解僱員工 必須要付我資譴費
: 她說我工作態度表現不佳 都在上fb跟msn之類的
: 我原本說那就解僱我吧
: 結果她說如果要解僱 她會再另外寫一張研究人員不適任單存檔
: 對我未來若是要走相關領域 都會有影響
: 當場我就傻了
: 於是就一邊哭一邊簽了自願離職單
: 在那之前 我說我有考慮的權利吧 我一定要當場簽嗎
: 她態度非常強硬 說我一定要當場簽 否則就要解僱我
: 完全不讓我有考慮的機會
: 事後她還交待別人說這個錄音檔不能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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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16.128
1F:推 mapleone:我會選資遣費,用什麼不適任單據規避資遣費是極端惡劣 10/30 17:36
2F:→ mapleone:的行為。而且以後的老闆真的認識目前老闆的話,有沒有 10/30 17:36
3F:→ mapleone:那張不適任單據其實都是一樣的。 10/30 17:37
4F:推 Kniveschou:你不適合做這個 我也在醫院收過個案 本來就要到處打交 10/30 23:13
5F:→ Kniveschou:道 你還是領資遣費走人吧 沒有不適任單這種東西 10/30 23:13
6F:→ Kniveschou:如果是每個醫院的紀錄那就沒辦法了 不過我必須跟你說 10/30 23:14
7F:→ Kniveschou:醫院跟研究圈子非常的小 隨便探聽一下你就掛掉了 10/30 23:15
8F:推 Kniveschou:你如果真的很想走這條路 改個心態會好些 他不像一般的 10/30 23:19
9F:→ Kniveschou:的研究助理你可以單打獨鬥自己做 10/3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