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leen1530 (海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電話推銷手機,適用7日內可退?
時間Thu Oct 28 00:59:36 2010
事實經過:
昨天我朋友接到遠X經銷商電話推銷手機,
一樣是辦新門號365綁兩年可以有一隻0元手機,
今天宅配就來收走了證件影本(不知道有沒有簽名因為當事人當時並不在家),
並送來了手機與SIM卡,
我朋友發現送來的手機並沒有經銷商說的那樣好想要退貨,
我們有先致電遠X客服詢問"沒使用過的SIM卡與手機是否可以退?"
客服是說可以但是還是先請我們與經銷商聯絡,
打電話過去口氣有點不好直說這樣很複雜之類的~
不過接電話的並非當時承辦業務的人,他們說承辦業務的人會再回撥電話跟我們談,
我剛有爬文: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若符合以上,不讓你退,請向當地消保官申訴.
問題:
我想問的是
1.為什麼很複雜??(要退回商品與SIM卡)
2.手機跟SIM卡都沒有使用過連開都沒開,適用7日退貨嗎??
3.7日內無須說明理由嗎??會有違約金的問題嗎??
4.如果經銷商不退貨也是只能找當地的消保官嗎??(經銷商在桃園)
5.電話行銷算是訪問買賣嗎??
6.申辦手機不是都要填寫申請書跟簽名或蓋印章,為什麼有證件就可以直接辦
甚麼都不用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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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24.60
1F:推 darimgh:適用第19條! 你打1950看看吧~ 10/28 08:24
2F:推 betteyyen:我曾經退過! 只是要很兇他才會怕 11/04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