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leen1530 (海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电话推销手机,适用7日内可退?
时间Thu Oct 28 00:59:36 2010
事实经过:
昨天我朋友接到远X经销商电话推销手机,
一样是办新门号365绑两年可以有一只0元手机,
今天宅配就来收走了证件影本(不知道有没有签名因为当事人当时并不在家),
并送来了手机与SIM卡,
我朋友发现送来的手机并没有经销商说的那样好想要退货,
我们有先致电远X客服询问"没使用过的SIM卡与手机是否可以退?"
客服是说可以但是还是先请我们与经销商联络,
打电话过去口气有点不好直说这样很复杂之类的~
不过接电话的并非当时承办业务的人,他们说承办业务的人会再回拨电话跟我们谈,
我刚有爬文:
消费者保护法 (民国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若符合以上,不让你退,请向当地消保官申诉.
问题:
我想问的是
1.为什麽很复杂??(要退回商品与SIM卡)
2.手机跟SIM卡都没有使用过连开都没开,适用7日退货吗??
3.7日内无须说明理由吗??会有违约金的问题吗??
4.如果经销商不退货也是只能找当地的消保官吗??(经销商在桃园)
5.电话行销算是访问买卖吗??
6.申办手机不是都要填写申请书跟签名或盖印章,为什麽有证件就可以直接办
甚麽都不用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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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24.60
1F:推 darimgh:适用第19条! 你打1950看看吧~ 10/28 08:24
2F:推 betteyyen:我曾经退过! 只是要很凶他才会怕 11/04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