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sapphire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類推買賣不破租賃??
時間Wed Oct 13 12:18:20 2010
事實經過:
爸爸繼承爺爺留下的土地,這塊地有和人簽租賃(租地蓋加油站),
租期16年。
目前已辦妥繼承事項。
有去請教過訴訟輔導科,是跟我們說這份契約完全不能更改,
也不用變動當事人的名字,類推買賣不破租賃(??),
租約到期前,
皆以我爺爺和對方所簽訂的這份契約為準。
問題:
1.必須等到租期到,在去跟對方重新簽約?
2.如何避免這個契約變成不定期限租賃?
3.對方叫我們拿一份變更過的土地謄本影本給他們,
可以不要給嗎?
4.給租金的方式是以電匯至我爺爺戶頭,現在人已經過世,
要怎麼處理這部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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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58.93
※ 編輯: fusapphire 來自: 59.113.158.93 (10/13 12:19)
1F:→ alawyer:還類推買賣不破租賃呢,根本就是租賃法律關係的繼承呀..@@ 10/13 12:21
2F:推 Theme:爺爺的繼承人有收取租金的權利 10/13 12:33
3F:推 keepwild:推一樓 10/13 13:43
4F:推 hsinyeh:這根本就不是425...你的權利都是繼受爺爺來的.. 10/13 14:02
那現在我們甚麼事都不用做
等到租期到再看是否不租還是續租,是這樣嗎?
謝謝
※ 編輯: fusapphire 來自: 59.113.159.66 (10/13 16:36)
5F:推 hsinyeh:問題是在於你們想要產生怎樣結果? 是想收回利用還是要繼 10/13 17:14
6F:→ hsinyeh:續租她 10/13 17:15
當初簽約蓋加油站,總共租三塊地,我爺爺的是在中間,
只能等16年租期結束,再另外打算。
現在也不能去變動吧?!
一直麻煩,真的很謝謝。
※ 編輯: fusapphire 來自: 59.113.159.66 (10/13 17:47)
7F:推 hsinyeh:你如果要繼續租 可以商量換約或是其他方法阿= = 10/13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