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naptt (自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兄弟姊妹之繼承
時間Sat Oct 9 17:06:30 2010
事實經過:
家母的哥哥和其妻子在前幾天意外過世了
他有二個小孩
且父母雙亡
問題:
查過民法繼承篇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原來兄弟姊妹也是有繼承權
由於家母的哥哥,就是我的舅舅有大量的債務
為了不要"又"不小心繼承到債務,家母很擔心的叫我去問清楚
如果舅舅的子女去辦了拋棄繼承,那接下來的順位是不是家母?
如果是這樣,那家母應該要去辦理拋棄嗎?
請各位高手解惑
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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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40.186
1F:推 DKUnick:不用 他有兩個小孩有繼承權 10/09 20:17
2F:→ macrocosm5:要 如果舅舅的子女拋棄的話 你媽媽就需要去拋棄 10/09 23:18
3F:推 ilanese:同二樓,最好問一下,要辦拋棄的話,民法1138條的所有順位 10/10 13:44
4F:→ ilanese:的繼承人最好通通去辦。 10/10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