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naptt (自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兄弟姊妹之继承
时间Sat Oct 9 17:06:30 2010
事实经过:
家母的哥哥和其妻子在前几天意外过世了
他有二个小孩
且父母双亡
问题:
查过民法继承篇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法定继承人及其顺序)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原来兄弟姊妹也是有继承权
由於家母的哥哥,就是我的舅舅有大量的债务
为了不要"又"不小心继承到债务,家母很担心的叫我去问清楚
如果舅舅的子女去办了抛弃继承,那接下来的顺位是不是家母?
如果是这样,那家母应该要去办理抛弃吗?
请各位高手解惑
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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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40.186
1F:推 DKUnick:不用 他有两个小孩有继承权 10/09 20:17
2F:→ macrocosm5:要 如果舅舅的子女抛弃的话 你妈妈就需要去抛弃 10/09 23:18
3F:推 ilanese:同二楼,最好问一下,要办抛弃的话,民法1138条的所有顺位 10/10 13:44
4F:→ ilanese:的继承人最好通通去办。 10/10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