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a (彼得P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兄弟繼承
時間Thu Oct 7 10:36:49 2010
事實經過:
我阿公一女二子 我爸為長子
阿公七十二年過世 將名下兩筆不動產分別過給長女及次子
當時口頭約定台北松山房屋最後給我父親(現在屬於我奶奶名下)
爾後我奶奶贈與其長女及次子在台北買屋各數百萬
而我奶奶近來被判定有失智症 但行為上仍清醒
又得知其另外兩子女利用其印鑑與身分證將其銀行內中兩百萬
分別轉至自己的帳戶
就決心要把台北松山房屋過給我父親
我叔叔已經擁有內湖房屋一棟約莫在十年前
但是堅持不轉出其戶籍
使得我們沒辦法用買賣的方式來處理
問題:
一、是否有辦法證明我叔叔已經不住在這裡而要他轉出?
二、代書的說法是買賣有兩種方案,如果不經過戶口內同意需要到一百多萬的稅金
但是經過同意或者是戶籍內無其他人即可使用一生一次(?)
這個部分小弟我不甚清楚,是否能請板上大大解釋一下
三、我奶奶失智症的問題,是否最後會讓他們說這樣子的贈與無效,
但是許多理解上我奶奶還是很清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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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7.56
1F:推 ilanese:一、你叔叔是你奶奶的兒子,不影響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10/07 12:09
2F:→ ilanese:二、二親等買賣(視同贈與,主要是為了申報自用住宅土地增 10/07 12:11
3F:→ ilanese:值稅),你們要為節省贈與稅的話,就要做好買賣資金流程, 10/07 12:12
4F:→ ilanese:而且那個買賣資金不能立刻回流到你家人身上,要等到明年1 10/07 12:13
5F:→ ilanese:月1日後再慢慢贈與回去給你家人(每年220贈與免稅額)。 10/07 12:13
6F:→ ilanese:三、如果在戶政事務所的戶籍謄本沒什麼監護人的話,跑一趙 10/07 12:14
7F:→ ilanese:法院公證處,這要請代書先準備公證或認證文件。 10/07 12:14
8F:→ ilanese:記得要帶你奶奶到公證處辦理……法院是不會自打嘴巴的。 10/07 12:16
9F:→ ilanese:一、補充:房屋所有權人帶身分證正本、房屋所有權狀、印章 10/07 12:18
10F:→ ilanese:到房屋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就可以趕將沒實際住在那兒的人, 10/07 12:18
11F:→ ilanese:把他們的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所在地址了。(但最好等過戶完 10/07 12:19
12F:→ ilanese:畢後,再做這件事情。) 10/07 12:19
13F:→ ilanese:贈與人,每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07 12:21
14F:推 Yyyyyy:遷出的話 我們這的戶政是帶屋主身分證正本房屋稅單跟印章 10/0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