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jufire (火大了起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網拍賣家遲遲不出貨給我
時間Mon Sep 27 20:07:47 2010
前文恕刪
看了前面許多文章之後,發現一直在繞著債各的行紀與消保法打轉,
卻沒有人懷疑到底本件是否有適用民法576條以下行紀的餘地。
相信大家在大學上到債各時,教授能把買賣、租賃、承攬、保證教完就已經偷笑了,
更別提是考試上幾乎不可能碰到的行紀契約,
小弟我也是跟到了這系列文章,
才燃起好奇心,想看看到底行紀是什麼。
就小弟上月旦法學知識庫查了行紀相關文章的結果,
發現以行紀為名的文章只有少少五篇,
可見「行紀」有多麼不被重視,
未免光憑法條文字自行解釋而有貽笑大方之舉,
特別去翻了民法泰斗史尚寬先生的一篇文章─
「行紀之研究」,史尚寬,民國48年,法學叢刊第十四期
以嘗試分辯出行紀與買賣的不同。
行紀有一項最重要的要件係「須為他人之計算為之」,
該文章中提到,受委託為販賣或購入時,
係屬於「買賣」亦或是「行紀」,常不易區別。
而史尚寬先生則提供了區別的方法:
「購入之委託,標的物之
價金確定的或得確定者,為直接
買賣,
如約定最多
不能超過某一定數額時,則為
行紀。」
我想,有了史尚寬先生的解釋,
對於買賣與行紀的區別大家應該是能夠了然於胸了,
前篇fatcats大與ChrisBear認為日貨賣家與原PO之間為「行紀契約」的見解,
可能就有待商榷了。
管件以為,本件法律關係應如下:(借用ChrisBear大的圖)
日本網路賣家 --- 日貨賣家 --- 原PO
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
按民法第345條第1項規定: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有學過大一民總的應該都知道,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是故,日貨賣家在向日本賣家下標成立買賣契約之前,
便以將來之給付為要約(日貨賣家的貨品),而原PO則下單表示承諾,
(或著要認為是原PO要約,日貨賣家承諾亦無不可)
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後,買賣契約即成立,當然有消保法之適用。
並不會因為「日貨賣家」尚未與「日本網路賣家」訂立買賣契約而有所不同。
至於為何不是所謂的行紀,我想前面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這裡再稍微補充,
如果認為「日貨賣家」與「原PO」訂立的是行紀契約,
在他們之間已經約定好交易價格後,
如果「日本網路賣家」突然將商品價格上漲時,
理論上「日貨賣家」必須要求「原PO」支付上漲後的價格,
因為行紀是「為他人之計算」,並非自己負擔該上漲價額。
但實際上我們都知道,「日貨賣家」與「原PO」約定交易價格後,
如果「日本網路賣家」突然有價格的漲跌,
在法律上「日貨賣家」是無權變更原交易價格的。
從這點就可以知道,
「日貨賣家」與「原PO」所簽訂的絕非「行紀契約」,而係「買賣契約」。
應該有消保法的適用。
這也是為什麼史尚寬先生會說
「購入之委託,標的物之
價金確定的或得確定者,為直接
買賣,
如約定最多
不能超過某一定數額時,則為
行紀。」
以上小弟淺見,尚祈不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5
1F:推 fatcats:以代買版常見的為例 雖然結果是固定金額 不過卻是 09/27 20:28
2F:→ fatcats:每位代買不同的公式推倒出的結果 因此當結果對委託人有利 09/27 20:29
3F:→ fatcats:時 代買可以不經過託買同意繼續購買 但是若對託買不利時 09/27 20:30
4F:→ fatcats:將會進行再次的詢問 或是挑選當下對託買最有利的做法 09/27 20:30
5F:→ fatcats:正因為大家同意的是公式 因為變數有變動時 結果會有差異 09/27 20:31
6F:→ fatcats:不過也因為代買有賺錢 所以小波動代買會吸收 09/27 20:31
7F:→ fatcats:比方說匯率波動個零點幾 但是當定價或是運費上漲之類的 09/27 20:32
8F:→ fatcats:通常就會轉變成再次確認是否要購買... 09/27 20:33
9F:推 fatcats:所以其實會變成 總收款-商品價金(波動) = 服務費(波動) 09/27 20:35
10F:→ fatcats:也就是含服務費 "不能超過某一定數額" 的概念 09/27 20:35
11F:→ fatcats:不過這也關係到代買文的文案寫法... 09/27 20:36
12F:→ fatcats:另外"購入之委託" 若為買賣 意思是委託去進行買賣還是 09/27 20:40
13F:→ fatcats:直接為買賣行為? 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09/27 20:40
14F:推 fatcats:是否會解讀成代理? 代理消費者去跟賣家簽訂買賣契約? 09/27 20:43
15F:推 fatcats:不過通常不是~因為通常跟賣家交易者會是"代買" 09/27 20:44
16F:→ fatcats:我覺得代買通常是 1."如果含服務費=這個價格 我要買" 09/27 20:46
17F:→ fatcats:2."若含服務費因故導致無法這個價格 請再次跟我溝通" 09/27 20:47
18F:→ fatcats:但是買賣是 1."總價=這個價格 我要買" 09/27 20:47
19F:→ fatcats:2."總價產生變化 賣家概括承受(可賺可賠) 否則違約" 09/27 20:48
20F:→ fatcats:因此我認為委託與行紀是比較適合的解讀方式 09/27 20:49
21F:→ fatcats:但是文案的寫法也會影響相關的判斷 這部分就持保留態度 09/27 20:49
22F:→ fatcats:以上 供參考 僅個人意見 09/27 20:50
23F:推 fatcats:補充 代買 = 雙方同意有買不到的風險 09/27 21:00
24F:→ fatcats:按照前文大家說的賣家不收訂金 不然買不到要退款很麻煩 09/27 21:00
25F:→ fatcats:可以大概推測出 並非買不到由日貨賣家概括承受... 09/27 21:01
26F:→ fatcats:不過討論行紀的真的很少 謝謝原PO大大的分享 09/27 21:03
27F:推 fatcats:若要解釋成買賣 我會傾向於 消費者向代買購買 09/27 21:10
28F:→ fatcats:"代購消費者所指定的商品的服務" 這個項目 09/27 21:10
29F:→ fatcats:不過這在之前的文章已經討論過了...XDD 09/27 21:11
30F:→ magicgreet:你不覺得可以回一篇比較好.. 09/27 21:15
31F:→ magicgreet:照這樣說helpbuy不就死一遍 09/27 21:16
32F:→ magicgreet:buytogether也是死 反正都是用消保法... 09/27 21:17
33F:→ magicgreet:制定法律的人當初也沒想這麼細,灰色地帶也太多 09/27 21:20
34F:→ magicgreet:反正大家都很懶 也懶的修法.. 09/27 21:20
35F:→ sindyevil:日貨調整價格的原因多半是日幣上升,所以如果他們是以日 09/27 22:11
36F:→ sindyevil:幣(約定)與台幣匯率波動情形作為買受人支付金額多少,這 09/27 22:12
37F:→ sindyevil:理是可以討論的,因為日貨賺取的是固定%數或是單次的手續 09/27 22:13
38F:→ sindyevil:費用. 09/27 22:13
39F:→ sindyevil:另外,是否適用消保法這塊也必須回歸到日貨本身的性質,是 09/27 22:14
40F:→ sindyevil:(阿~我忘記我要打的內容了! 驚@@ 09/27 22:15
41F:→ sindyevil:另外,誠如小f大所言,他們之間交易的是商品還是服務?行紀 09/27 22:16
42F:→ sindyevil:契約中不能另外約定定價的幅動區塊嗎?這點是否有學說否 09/27 22:17
43F:→ sindyevil:定或另有他解,也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09/27 22:18
44F:→ sindyevil:買賣契約為何會放在債各首要的有名契約? 不就是因為之後 09/27 22:18
45F:→ sindyevil:的各項有名契約中有未規定事項者在相同事物或相似情形下 09/27 22:19
46F:→ sindyevil:可以類推適用嗎?換言之,買賣契約是大部分有名契約的基準 09/27 22:20
47F:→ sindyevil:,所以行紀契約內有買賣契約的概念,不用很訝異,不是嗎? 09/27 22:20
48F:推 bggirl:推這篇~ 不過一直納悶的是,案例事實的圖是否一開始就有誤呢 09/27 23:05
49F:→ bggirl:感覺應該是日本的實體店面喔@@" 09/27 23:05
50F:→ sindyevil:如果是日本實體店面...嘿嘿~ 09/27 23:13
51F:→ bggirl:嘿嘿= =??!!! 09/27 23:14
52F:→ bggirl:sindyevil大怎麼突然嘿嘿兩聲~XDDDDDD 09/27 23:17
53F:推 hoboks:C大不是還有寫委任嘛? 09/27 23:21
54F:→ hoboks:行紀今年四等有考出來喔 09/27 23:22
55F:→ sindyevil:法人格和準據法問題 對這案的細節要件不明 所以適用與否 09/28 12:17
56F:→ sindyevil:就有趣了 09/28 12:17
57F:→ qmaper:至少她發這篇文引起了廣泛討論~~XD 09/28 15:01
58F:推 weekii:連史尚寬都出現了 王老師咧!!!!!!XDDDDDDD 09/28 16:03